新北国中生命案延烧 教总吁修《儿少法》强化家长管教义务

新北国三生命案引起全国关注,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侯俊良(右)与立法委员王鸿薇(左)4日一同举行记者会。(全教总提供)

新北国三生命案引起全国关注,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以下简称全教总)4日在记者会提到,教育部与新北市教育局在案发第一时间将责任丢给学校及教师,无视不断被限缩的校园管教权,建议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应让家长具有管教义务,违反可处最高新台币1.5万罚锾或接受最多50小时的亲职教育辅导。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表示,校园悲剧背后有其复杂成因,然而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在第一时间却将责任与问题丢给第一线教育人员,包括教育部长潘文忠与新北市教育局的对外回应,都是要求学校,只看到在检讨并苛责现场教师。

侯俊良认为,目前学校教育已承担太多责任,为确保校安与相关权责,建议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针对难以管教的学生修法,并课予家长管教义务,以及要求配合学校依法辅导管教措施,若父母不配合,可处新台币3000元至1.5万元的罚锾,或强制接受4小时至50小时的亲职教育辅导。

立法委员王鸿薇提到,这起校园命案让全国悲恸不已,更重要的是显见校园安全已出现大问题,虽然现在立法院已休会,但法律该补强就补强,不要「今天公祭,明天忘记」,支持全教总提出儿少法修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