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团协只谈权利不谈义务? 家长吁政院出面协调修法

全国家长协会理事长翁庆才(中)。(图/记者萧玗欣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全国家长团体今天表示,新北市宜兰县南投县等六个县市提出的教师团体协约,严重造成校园内的不安定,包括内容只订定教师权利,完全避谈义务,「空泛到有写等于没写」,甚至排除家长参与其中,协约中对「雇主」的定义也不明确,要求行政院出面协调教育部劳动部进行修法。

宜兰县教师工会去年8月向政府提出教师团体协约,引起极大争议。全国校长协会理事长翁庆才表示,该份协约把工厂劳资协商模式套用学校,由校长担任雇主和教师谈条件,「但是校长根本无权决定,团协法也没有家长能置喙的空间」,导致校长无法安心办学老师无法安心教学,家长更无法反映学生权益

翁庆才说,魔鬼藏在细节里,依照现在教师工会提出的团协版本寒暑假只能要求老师到校两天,还包括「一校两制」的禁止搭便车条款,可以让「工会会员享有优惠待遇」,未来校园将因是否为工会会员而有不同标准,纷扰不断。

前校长协会理事长薛春光也说,协约内容除了谈教师权利,也应该谈到教师义务,「权利和义务要对等」,像是教师需不需要接受教师评鉴,或是进行补救教学等等。

翁庆才说,要解决团体协商乱象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修法,政院应力促《工会法》、《团体协约法》、《教师法》同步修法,将团体协商的主体却认为两层级(教育部、地方政府),重新定义雇主身份,以及将家长角色纳入团协法,这样才能和行政程序法接轨,不造成扞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