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遭挖眼女出院了 中华人权协会吁速修《精神卫生法》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14)日召开「从屏东挖眼案看社会安全网破洞」公听会。图为中华人权协会策略长陈建宏。(图/立法院直播画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14)日召开「从屏东挖眼案看社会安全网破洞」公听会,中华人权协会认为,建立并落实社会安全网的机制是各界共识,因此政府必须积极介入治疗照护,并点名卫福部需介入协助,且应先优先处理《精神卫生法》及相关子法的修正案,才能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中华人权协会策略长陈建宏指出,精神疾病没有创口,也不一定有明确病征,加上发病时间不易掌握、难以依赖医学仪器判读,所以在这类精神疾病的鉴定与治疗上,仍面临不少瓶颈;且因精神疾病亦可能出现自戕行为,而社区或家庭并无专业医疗与照护能力可控制病情,许多家庭甚至连让病人配合服药都有困难。

有鉴于此,陈建宏认为政府必须积极介入治疗照护,但目前司法系统无论是在组织法的设计、作用法的功能,都非最适合处理精神疾病的机关,像是亟需医疗鉴定的案件,经常找不到资源管道可有效率地处理,因此需要卫福部介入与主导,特别是提供立即的精神鉴定资源、编列充足的鉴定与收治预算。

屏东发生骇人挖眼案,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14)日召开「从屏东挖眼案看社会安全网破洞」公听会。图为超商女店员拆除双眼纱布,视力恢复良好。(庄全成提供)

对于多数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刑事犯罪,陈建宏认为,如果能在社区早期通报、机关介入的程序上予以衔接落实,相信其实可以提早避免,因此赞同建立专责的司法精神医院,且必须跨部会合作,由卫福部提供专业鉴定管道、执行期间的评估,司法机关担负起行政医疗处分的形式审查,而该医院不应只是收治涉犯司法案件的病人,也该做资源的统合利用,对象也应扩及在社区通报、侦查期间、刑前、无罪判决后、假释期间等阶段的病人,同时与其他不具潜在暴力性、攻击性、侵略性的精神疾病者分流。

相较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事后补破网」的功能,陈建宏指出,《精神卫生法》才是真正可以防微杜渐,因此更该尽速且优先处理《精神卫生法》及相关子法的修正案,并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与其他法律介接的完善性;而邻里间有精神问题的人士,民众、里邻长或管区员警不会全然不知,因此也须有畅通且方便的通报机制,通报后积极处理。

至于外界忧心被告谎称精神疾病的情况,是否会因司法精神医院的出现而增加?陈建宏认为,若精神治疗期间是严谨且完整,诈病者很容易被发现,且诈病期间还要接受长期住院治疗,同时面临「误用药物」等危害健康的风险,这部分仍有相当吓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