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案 全教總籲修兒少法強化管教 衛福部回應了
新北校园暴力案件后,各界呼吁修正「儿少法」,卫福部保护司表示,相关内容已有相关规定,比起罚锾,更希望站在儿少立场,改善亲职教育。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校园暴力事件引发各界对儿少权益关注。政院2日召集六都与相关部会讨论校园安全,教育部也在今日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举行记者会,理事长侯俊良建议,应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针对难以管教的学生,课予家长管教义务。卫福部保护司表示,相关内容已有规定,比起罚锾,更希望站在儿少立场,改善亲职教育。
侯俊良说,应修订「儿少权法」第51条,「儿童及少年发生违反刑法或严重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时,学校依辅导管教学生办法或其他相关法令所进行之辅导管教措施,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应予配合」,并呼吁要有相关配套,若父母不配合则处3000元至1.5万元罚锾,或是强制接受4小时至50小时的亲职教育辅导。
卫福部保护司长张秀鸳表示,对于各界提出建议,现行「儿少法」已有相关规定,站在儿少立场,针对未尽义务的父母,或涉嫌儿虐、影响儿少身心健康等,该法第71条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少疏于保护照顾且情节严重者,可由利害关系人如教师、社工、医疗人员、警察及村里干事等,声请法院停止亲权、意定监护权等。
张秀鸳指出,因为孩子仍有机会回到家庭中,比起直接开罚家长,保护司立场是强化亲职功能。未尽管教责任者,依「儿少法」规定可要求接受亲职教育4至50小时,若家长拒不配合,可依该法第102条裁罚3000至3万元,且可按次处罚。另外,疏忽照顾即属精神暴力,可申请民事保护令,由法官命其接受亲职教育、戒酒等,若家长拒不接受,则是刑法「违反保护令罪」,恐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