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收容人寄勒索信 挨轰狱政败坏

新北市议员林国春(右)26日揭露,苗栗看守所收容人多次邮寄恐吓信勒索酒商,令人怀疑监狱狱政是否产生重大风纪问题。(议员林国春提供/高钧麟新北传真)

新北市议员林国春26日揭露,1名萧姓酒商从10月起陆续收到从苗栗看守所寄来的勒索恐吓信,内容为窃取高粱酒遭羁押的收容人,要求业者按月寄钱,若遵照指示将独自扛下罪责并替其保密。林国春认为依照《监狱行刑法》,此类事件不应该发生,令人怀疑监狱狱政是否产生重大风纪问题,应该全面彻查。

林国春接获萧姓民众陈情,日前收到从苗栗看守所寄来的信件,内容竟是收容人指称当时所卖酒品皆为赃物,要求对方承诺每月定时汇款数万元,另还要求送会客菜、购买生活用品等指示,若能遵从指示,便会替其保密并独自扛下罪责。

林国春质疑,为何能多次从看守所邮寄勒索信件,若类似状态为常态,串证、索贿、勒索是否都能从监狱中寄出呢?特别是信末书写「你不要说我有寄信给你,千万不要」,代表受刑人清楚书写内容违法。监所应全面彻查是否没有检查机制。

律师柯晨晧表示,依照《监狱行刑法》受刑人寄发及收受书信,监狱人员得开拆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检查有无夹藏违禁物品;若有事实而合理怀疑有意图加害或骚扰他人之虞,所方有权开拆并阅览。如果信件内容属实,不就等于公然串证?如果不实,则已达到恐吓他人的程度。

对此,矫正署说明,2020年7月15日修正施行《监狱行刑法》有关通信规定,检查收容人书信以是否夹带违禁物品为原则,如有事实而合理怀疑有意图加害或骚扰他人之虞,才能检阅或删除书信内容。目前已督饬苗栗看守所调查追究收容人违规责任,并加强未来对书信的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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