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生意兴“龙”!

过去一年,为了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一起回顾。新的一年,祝生意兴“龙”!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印发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具体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5方面。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取消和调整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33个罚款事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打击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省级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渠道,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首先聚焦“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包括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

对个体工商户的特点,部署采取个性化措施进行分型分类和精准帮扶。

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8部门发布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举措: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切实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强化正向激励,优化融资配套政策。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1万亿元。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0.25个百分点,继续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稳中有降。

央行继续加大货币政策对民营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

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财政部印发通知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地方打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落实政府采购、稳岗就业等扶持政策,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

给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2023年以来,我国共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77项,其中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50项政策,包括减轻税费负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四个部分。

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再推出和优化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

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拓宽经营主体直接融资渠道等。

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提升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放宽贷款申请条件等。

将普惠小微贷款的认定标准由现行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放宽到不超过2000万元。

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国家发改委发布促进民间投资17条措施: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工作,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积极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营造良好环境,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宣传推广促进民间投资典型经验等。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并动态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集中发布重点项目,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线了“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