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地政办理重测换状下里服务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务所109年度石碇区及坪林地籍图重测已于11月13日公告期满并完成标示变更登记。(新店地政提供)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务所109年度石碇区及坪林区地籍图重测已于11月13日公告期满并完成标示变更登记,所有权人可以在平日上班时间至该所或就近到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务所、亦可至该所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乌来区公所、坪林区公所、石碇区公所、深坑区公所)或通信申请换发权状

新店地政事务所表示,为提升服务品质,体恤民众地所办理舟车劳顿往返奔波,该所特别于110年1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至新北市石碇区公所(五楼礼堂)及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至坪林区公所(四楼会议室) 提供收件服务,并于1月12日同时间于原收件地点提供发状服务,请所有权人多加利用

另该所提醒办理重测换状之民众,申请换状时请携带通知书国民身分证印章、原土地建物所有权状等相关资料。并再次提醒未换发之原权利书状仍为有效,惟应以重测后的面积为准,不动产权益并不因此而受影响。所有权人日后可随时申请换发,或于办理其他登记案件时再一并办理换状。若有重测换状登记之相关问题,欢迎电洽:02-2917-2969分机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