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台新并 吴东进提三条件

吴东进对金金并看法

新光金控法说会重点

针对新光金控与台新金控合并,前新光金董事长吴东进首度提出三条件,一是合并必须以新光800万客户、40万名股东及1万多位员工的最大利益为优先考量;二是应依法合规,必须先有具体要约、双方签署无拘束力的意向书、由独立董事成立特别委员会审议评估;三是新柏指派三席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讨论合并案时,应利益回避。

吴东进在2020年时因新光人寿资负会决策等问题,被金管会停止其新寿董事长职务至任期届满,明年6月将期满,但今年3月又因邀经理人开会,让新光金相关高层受罚。吴东进在公司治理及并购律师罗名威陪同下受访表示:「接连的裁罚让新光金及我个人名誉都受损,也让我痛定思痛」,目前「远离」新光金的人事物,但身为新光金创办人及大股东,仍十分关心新光金发展与未来。

吴东进说,自己是在被罚后才知道大股东不得邀经理人参加会议,但也希望金管会能将大股东对公司营运大方向表达意见的「红线」画清楚,否则大股东如何看好自己的投资?且新光金是被裁罚的第一案,经理人害怕再次踩线,经营就如同蒙眼马车四处碰撞。

今年4月左右,突然爆出新光金董事会要成立金控合并研究小组,5月正式通过,接着6月台新金亦公告成立与新光金合并的评估小组,两家金控看似要再次启动合并的洽谈。

吴东进以他过去并银行及券商的经验指出,合并案应有一方先提出具体要约,双方再签署不具拘束力的意向书,且初步讨论价格及并购条件,再由独立董事成立特别委员会,但目前看来,没有具体要约、没有意向书、独立董事亦没有成立特别委员会。

吴东进呼吁相关程序应合法合规,身为大股东并不会反对研究合并,但新光金要跟各家金控合并,或继续独立经营等应都是选项。

吴东进指出,新光金董事会中有新柏股份指派的三席董事,法人代表是洪士琪、林伯翰及吴东明,而新柏是家族投资公司新胜100%持有,新胜董事长是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夫人彭雪芬,随时可更换新柏三席董事,若在讨论新光金与台新金合并时,理应利益回避才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