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悔婚「贞洁无法回复」 男方现身:爱她20几年...

台版落跑新娘国中同学相识20年,度完蜜月女方却悔婚。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陈姓女子苏姓男子度完蜜月后悔婚,成为台版「落跑新娘」,提告的苏男26日出面表示,对方说如果要结婚的话,必须先签离婚协议,女方家长还打电话跟他爸妈说,2人婚姻只是「试婚」。

陈女、苏男为国中同学,2人相识超过20年,3年前决定结婚,双方举办喜宴又到菲律宾长滩岛度蜜月,事后女方却以「完成论文」为由悔婚,拒绝正式登记;苏男气得提告,依结婚费用精神抚慰求偿100多万元,基隆地院日前宣判,判陈女须赔偿54万余元。

「我爱一个女人爱了20几年,我没有一天不想她……」,苏姓男子今天出面受访,背对镜头语气无奈,「她说她当社工看过太多不好的状况,那我有跟她讲说,这些不好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妳我的身上。」

2人爱情长跑多年,103年10月订婚,104年1月举办婚宴,之后就到长滩岛蜜月旅行,但能顺利结婚却有前提。苏男说,「我们两个如果要结婚的话,她一定要叫我先签离婚(协议),我就说......当下我也跟他讲说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我为什么还没结婚就要先签离婚?她朋友也骂她说,那妳结这个婚干嘛?」

原本以为只要口头答应就能顺利结婚,但蜜月回台后,女方对于登记结婚相当排斥,不仅说要挑选黄道吉日,到登记当天说自己很忙、无法赴约,甚至最后干脆连婚姻也不要了。苏男说,「一年之后再考虑要不要登记,她这一年里面要专心完成她的硕士论文。」

准新娘不愿结婚,让苏先生相当苦恼,没想到女方家长回应更让他傻眼。「(女方家长)打电话到我家,跟我爸妈讲说,我们两个的婚姻只是试婚而已。」

苏男原本求偿100余万元,根据判决书指出,陈女出庭主张,她在婚姻所遭受之痛苦及受害程度远高于苏男,且一向守身如玉,「女子之贞洁从此已无法回复」,也无法静下心就学而被迫暂时休学一年,认为求偿百万不合理

法官则是判决女方需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元以及46万的结婚费用,全案可上诉。但苏男已决定不再上诉,让过去的甜蜜的回忆停留在一张张照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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