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之鉴...暂不订上路时间表

事实上,内政部高层会有所疑虑是正常的。社会学者点出问题核心,首先是,依规画内容来看,是必须一次缴纳数百万元的权利金,以购买20年的使用权,若以30多岁的年轻世代为例,当20年使用权期间届满,也已50、60岁了,若要续买使用权或另行购屋,就必须得再准备一笔存款来支应,将会一大的负担,结果,临老了还得承受「买不起、也租不起了」窘境,更何况,住都中心的设定对象还包括65岁以上的长者,届时问题会更大。

再者,金融专家指出,使用权社宅既无土地所有权、地上权,也无建物所有权,如果想要申办银行房屋贷款,基本上会直接被婉拒,只能信贷,等同要拿一大笔现金购买使用权,有条件拿出一大笔现金者,基本上也就不会是「买不起房」而是「买不到想要的房」。

还有,税务负担上,虽然「使用权」的居住者,不用缴房屋税、地价税,但要缴纳「地租」,税基是采公告地价,但自用住宅地价税税率只有0.2%,地租则约为公告地价的3.5%~5%,每年要缴的地租是自用住宅的10几倍,且当公告地价调涨时,地租自然跟着涨,有住愈久、缴愈多的情形,居住成本未必真的低。

事实上,在政府土地资源愈来愈稀有的情况下,使用权社宅能否达到住都中心想望的「买不起,但可租得起」的美意,恐怕是内政部审慎严谨的评估的关键,不要在没有做好配套措施前推出,非但达不到政策美意目的,反而引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