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美国是否驰援 端视华府利益

蔡英文总统(左)与美国众议院议长麦卡锡(右)于美国时间4月5日在洛杉矶的雷根图书馆进行闭门会谈后,2人于会后发表谈话。(总统府提供)

无论是与蔡英文总统会晤的美国众议院议长麦卡锡,或是来台访问的众议院外委会主席麦考尔,均强调将推动、加速交付对台军售武器,以吓阻中共。

但台湾人民关心的是,万一两岸开战,美方会以军力驰援吗?《台湾关系法》只明确表明,一旦两岸面临战争,美方要扮演何种角色,要根据美国的利益,赋予美国政府相当大的弹性。

近日中共宣布环台演习,美国在台协会(AIT)发表声明,强调美方有信心确保台海和平稳定,并履行其国家安全承诺。不过从美方一再强调,对台关系是依照《台湾关系法》和「六大保证」来看,美方的重点只在强化台湾的自我防卫力量。

《台湾关系法》中最关键的是该法第三条,明订美方将使台湾获得足够的自卫能力,台湾若受威胁,因而危及美国利益时,总统和国会将依宪法程序,决定所应采取的适当行动。

美国介入台海的行动,始终采取模糊策略,即使美国国会近年来推动《台湾保证法》、《台北法案》、《国防授权法》等多项友台法案,但内容只要太过清晰,在行政与立法协商中,多被大幅修正,用意就为美国政府介入台海问题提供的最大弹性。

朝野对于台海一旦有事,美方是否派兵争论不休,但事实上,《台湾关系法》能保证的,只是提供武器给台湾来防卫自己,至于是否派兵或派机舰驰援台湾,完全取决于美国当政者。这也就难怪,这些美国议员们只能敦促政府加速军售,无法敦促采取军事行动,来捍卫台海的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