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碳費低 優惠高 減碳難樂觀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我国碳费原规画今年开征明年缴费,如今却变成明年开征后年缴费,碳费作为企业减碳与接轨国际趋势的工具,上路时程一再延宕,对于高碳泄漏风险行业也给出碳费优惠,恐怕污染者付费的精神直直落,碳费对征收对象的功能也不痛不痒。
昨天碳费费率审议会上,提出三○○到五○○元的建议费率区间,然而专家与环保团体多次指出,碳费起征价应不低于五○○元,优惠后的费率也不应低于三○○元,优惠费率更应给减量目标高于国家目标的「用心企业」,更应删去碳泄漏风险系数值和二点五万吨的免征额,否则当碳费过低还给予优惠费率时,企业实际缴交的碳费对于减碳效果基本就大打折扣,碳费变得无法发挥价格讯号,我国要达到二○三○年要减碳百分之二十四加减一的目标恐难上加难。
碳费制度除了以上被人指出的不足外,其中最大诟病在于企业提出自主减量计划适用优惠费率时,即使日后未达计划的减量目标,既无须承担相关罚则,也无须追缴任何衍生的利息,变得有如高举改革的旗帜,但当革命失败后两手一摊宣布挑战失败,没有足够的诱因和罚则,谁还愿意拚命改变?在全球气候危机的急迫下,高碳排产业的减碳责任刻不容缓,怎能轻易打折?
另外,因应二○五○净零碳排,环境部依「气候变迁因应法」订定五年为一期的阶段管制目标,原本要在今年交出的第三阶段管制目标报告仍未见踪影,不只碳费拖延,连管制目标报告也迟迟未给出,碳费是减碳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假如环境部一再拖延,不但二○二五年的减量目标跳票,接下来订定的任何减量目标都可能摸不到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