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P2P借贷 产官学携手拚多赢

P2P投资理财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CCE中华资金交易所董事长室督导陈建安(左起)、麦克维兹财商教育学苑执行长杨瑷妃、金丰企业大学副校长郑又腆、华厦训评执行长黄玲娟及白羽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谢旻翱,于座谈会后合影。图/业者提供

目前P2P借贷平台在欧美国家市场蓬勃发展,台湾则良莠不齐,政府在imB事件后也开始正视P2P业者经营现状,未来亦不排除纳管,为让投资大众对当红的新兴金融科技P2P借贷能进一步认识与了解,本刊将陆续邀请产、官、学各领域学者专家举办系列座谈会,揭露P2P产业现况与发展、为政策拟定提供建言、让投资者能明辨良窳,正规公司得以健康营运,促进整体产业多元发展,福国利民。

座谈会日期:10月17日

主持人:杨瑷妃(麦克维兹财商教育学苑 执行长)

与谈人:陈建安(CCE中华资金交易所 董事长室督导)

黄玲娟(华厦训评 执行长)

郑又腆(金丰企业大学 副校长)

谢旻翱(白羽国际法律事务所 律师)

杨瑷妃:P2P是点对点(Peer to Peer),也可以说是人对人(Person to Person),就是个人直接对个人进行借贷,有闲置资金者借钱给需要资金者,投资者可赚到借款利息,借款人可以借到资金,P2P平台负责媒合双方,扮演第三方支付角色,确保交易正常进行。本次座谈会邀请各领域学者专家,从不同面向来探讨金融科技新兴的P2P标会平台。

陈建安:CCE

以「信任」为核心价值

CCE中华资金交易所是经营P2P标会平台的公司,107年3月6日成立,目前在全台设有24家分所,规画五年内台湾将成立100家分所,十年内进军东南亚16个国家,设立分公司,20年内迈向全球华人标会第一品牌。

「安全」是P2P借贷平台投资者最重视的原则。CCE中华资金交易所成立近六年来,秉持「诚信」原则,每位得标的会员,均依契约规范交付得标金,让借贷者有一个放心且安全的环境。同时,为达成提供借贷者稳定标息获利的使命,近年推出新八年合会自动续标的标会借贷新商品,从成组第一开标日起算,每两年分配标息一次(可用余额18.5%),最多分配八年。

P2P理财的优点是快速媒合借贷双方,缺点是贷方能否能准时还款。

CCE中华资金交易所以「信任」为核心价值,免除担保品、信用记录或法律规定等繁文缛节,只凭信任做生意。致力借贷双方建立信任是有价值的信念与共识,并努力维护。

金管会日前表示,正研拟P2P指导原则,将在10月底前出炉。

市场对此举十分乐观其成,因CCE中华资金交易所的标会相关规定是依民法709-1条~709-9条,合会法办理,合法且合规。

在创新上,CCE中华资金交易所研发的「标会自动续标方法及其伺服装置」荣获中华民国专利证书、发明I794966号,并据此运作P2P标会平台,造福更多需要财务自由的人且荣神益人。在专业上,从创立时的人工开标,发展到电脑开标,并开始规划APP会务查询系统,迈向更专业的P2P标会平台。

黄玲娟:业者须注重

人才培训与社会责任

在过往P2P业者,也发生过诸多事件,可看到很多是来自人与人的信任,过程中缺乏机制与法律管控,加上参与者专业不足,因此造成社会问题,进而影响到大家的价值关。故P2P业者必须教育所属及潜在投入从业人员,以防患未然。

P2P业者,首当建立完整训练机制与品质管控,训练时,老师及专家们对不同人员能力,认知观念、与人互动、问题解决及如何协助等教学内容,也都需持续提升与精进。

更重要的是,这些训练都需在主管单位的法令下,且对应到相关法规及机制,同时要随着市场环境所需来调整,让每位参与者,都能依学习路径,完成阶段能力养成,成为企业人才。

学习可以改变人的思维及命运,这不是口号,可透过行动方案展现,透过量身订制、法律、协调及沟通来设计相关课程,让每位学员进入市场前都做好最佳准备,不论是知识面、技能面及人与人间的互动都能达标。教育训练应站在维护社会责任的立场出发,让学员们都能成企业资产,社会及行业的人才。

郑又腆:同异业结盟

一起把饼做大

在P2P业者方面有同业及异业,同业多数人认为是属竞争关系,但我看到的可以是互相合作、提携或联盟,如疫情期间,口罩同业及异业组成的口罩国家队,对台湾防疫成功产生了很大效益。

同异业间亦可筹组学会、公协会或联谊会,放开心胸共同将产业做大,大家都吃得饱,吃得好。

在官方政策方面,业者当遵守政府政策法令不可违法、非法或游走在法律边缘,否则会不利P2P业者发展且对投资人是不道德的。政府推动产业发展,在布局上会提供很多资源及补助,如劳动部的培训及经济部的研发补助,国科会还有高阶博士人才到企业服务,薪支由政府支付,企业可以善加利用,并参与相关部会的活动与交流,获取更多的资讯与相互了解。

学校的部分,绝大多数人才来自学校,我们要网罗优秀人才,可从大一相关科系学生着手,除可让他们提早了解产业实务运作,亦可藉产学合作,将企业的专案委由教授及学生来研发,过程中也可发现将来可为企业所用的人才,一举数得。

谢旻翱:投资前停看听

避免imB事件重演

P2P网路借贷是创新科技结合金融,参与的人有贷与人、借款人与媒合平台,三方关系从法律上来看是很单纯的,民法474条提到消费借贷关系,指的就是借款,媒合平台是扮演中介角色,从各种法律面看来,法律上并没有认定P2P属违法或是禁止。金管会曾声明P2P网路借贷属民间借贷,媒合平台不是银行,非其监管范围及对象,但在鼓励产业创新与发展条件下,暂时不会列专法理,以免扼杀或阻碍产业发展速度。

在风险方面,以拿钱出来的投资者风险最高,首要考量是钱是否可依约拿回,这方面可从相关业者所建立的制度、评比或担保来评判。其次是媒合平台,imB事件,就是平台制造假债权未真的将钱借出,而是将钱卷走,投资人也需要仔细审核平台内部是否有建立规章控管。网路借贷可能衍生的违法行为有诈欺如imB,其次是银行法29条及29-1有讨论违法收受存款即吸金,以及刑法344条重利罪,即利用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入资金。建议投资人,在投资前还是要多方评估,选择绩优且信用良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