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滑落手扶梯撞伤下方乘客 女赔6000元还是挨告

佘女搭手扶梯下行时,不慎让行李香滑落撞伤前方乘客。(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佘姓女子去年在高铁左营站搭下行手扶梯前往月台时,没顾好携带的行李箱而从电扶梯滑落,不幸撞到一名张姓男子,导致对方跌倒受伤,虽然事后有赔偿5、6000元但没有达成和解,因此挨告过失伤害后,被判拘役40日。

据判决书,佘女于去年2月23日下午和陈姓丈夫抵达高铁左营站后,便搭手扶梯前往月台,但是她把行李箱放在踏阶上后就松手没有继续扶着,便不慎让行李箱滑落,撞到前方张姓乘客后,让对方倒地并遭扶梯齿轮割伤,出现右臀钝挫伤、下背钝挫伤及左脚踝钝挫伤等伤害。

虽然佘女后来赔偿张男5、6千元,但双方迟迟没有达成和解,因此仍挨告过失伤害,而法官认为她确实因疏于注意肇致本次事故,并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考量其已赔偿告5、6000元,其余赔偿部分因仍有歧异,但并非拒不赔偿,素行尚佳、犯后于侦审期间均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状,判处拘役4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一日,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