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车去抢银行却没抢到钱 抢匪白忙一场判14年定谳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李姓男子在外欠下大笔债务家人又遭暴力讨债,竟在去年先抢一部计程车,再开车到内湖持枪抢劫彰化银行,没料到最后却因打不开银行抽屉;而没有抢到半毛钱就落慌而逃,案发3天后李嫌主动投案被移送法办全案上诉到最高法院8日遭驳回,李嫌被依强盗等罪判刑14年10月定谳。

▲李姓抢匪先抢计程车再去抢银行却没抢到钱,3天后主动投案,最高今驳回上诉判刑14年10月定谳。(图/资料照)

有抢夺、诈欺等多项前科的李姓男子在外积欠大笔债务,在无力偿还家人又遭暴力讨债情况下,去年8月铤而走险先抢走一辆计程车作为犯案代步工具,再开车到台北市内湖区的彰化银行东湖分行抢劫。

李男到彰化银行先是掏枪喝令银行行员交出钱来,随后再朝天花板开枪压制现场,由于行员受惊吓得没人敢动,他只好自己动手开抽屉行抢,但却因抽屉有防盗设计,导致他无法打开,并随即警铃大作,李嫌白忙一场最后落慌而逃,警方据报由监视器录影画面锁定李嫌身分,他自知难逃法网遂在案发3天后自动投案。

李嫌在警讯后被依强盗等罪嫌移法办,法官以李嫌素行不良竟因欠债便持械抢劫银行,虽无抢得金钱却恶行重大,但在审酌其主动投案,且遭抢计程车司机希望其获轻判下,判处李嫌14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诉至最高法院8日遭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