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調查報告造假? 他拿證據批普悠瑪事故「說了3個謊」
普悠玛事故满5周年。本报资料照片
普悠玛事故满5周年,台北文明人权协会及普悠玛事故协会今召开记者会直指行政院调查报告串改证据,其中3个说谎包括车辆临界速度、翻车时间及事故车辆时速,导致无辜司机尤振仲入狱,也让18名受难者家属到现在还无法平复,呼吁时任行政院长赖清德出来说清楚,也盼行政院重启调查、最高检察长提起非常上诉。
台北文明人权协会理事长张凯钧指出,2018年11月26日行政院铁路事故行政调查小组发布资料,跟家属今年在法院拿到的资料不一样。行政院调查报告指出,普悠玛车辆在10月21日下午4点49分27秒翻车,但法院资料显示4点49分27秒车辆根本还没经过铁桥,而法院竟然依据行政院的报告判定司机有罪。
他表示,行政院调查报告有3个说谎,第一个说谎是称临界速度为时速141公里,但实际上是时速146.9公里才会发生事故;第二个说谎是称车辆4点49分27秒翻车,但从法院调查资料来看,4点49分27秒车辆根本还没经过铁桥;第三个说谎是从法院资料能算出当时火车时速为140公里,并非行政院调查指出逼近临界速度。
普悠玛事故协会理事长董小羚也说,行政院调查报告上都有写到列车翻覆的时间跟地点,但当初行政院公布的行车纪录器却没有任何时间跟日期,请问行政院调查小组是看哪里得知?此外,行政院调查报告强调事故主因是司机超速,但在她的认知是台铁给司机一辆故障的车,尽管司机有该负的责任,但并非百分之百是他一人责任。
普悠玛事故家属范铭浚表示,行政院调查报告称翻覆时间为4点49分27秒,出轨速度141公里,出轨里程K89+220,检察官按照这个数据把司机尤振仲起诉,但从行车纪录器截图很清楚看到4点49分29秒时,根本还没通过K89+240,事后台铁局更否认是他们提供的行车纪录器,代表这个判决就是个冤狱,且就是当时行政院调查小组造成的。
台北文明人权协会及普悠玛事故协会今召开记者会直指行政院调查报告串改证据。记者周湘芸/摄影
台铁局否认提供行车纪录器。图/普悠玛事故协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