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公布通緝犯名單撤銷護照 驚見2人「吸金48億」在外潛逃

最高检察署2月2日召开「判决确定案件外逃人犯注销护照精进作为研商」会议,近日高雄地检署展开第三波清查,锁定涉犯贪污、杀人等罪,于侦查中发布通缉者3人;犯下贪污、运输、贩卖毒品、非法吸金等重案,判决确定外逃者23人,而通缉名单中,出现吸金逾48亿的2人逍遥法外,格外引人关注。

检察总长邢泰钊为确保侦审结果不受影响,落实刑罚执行的公平性,上月初于会议中决议,针对判决确定人犯符合「时」、「刑」、「案」、「逃」四项审查标准时,检察机关应主动发函废止注销其护照,避免脱逃逍遥海外;倘若,于侦查阶段中外逃,检察官视案情需求,可发函废止、注销被告护照。

针对,符合涉犯法定刑为重刑罪的通缉犯,雄检近日清查,符合要件有3人,分别为,涉犯贪污罪的前高雄地院书记官黄中旗、南投县集集镇民代表会前代表林明宏,以及侦查前即搭机出境犯下杀人案的洪廷芳。

至于「外逃重刑犯」,雄检清查出23人,全为已确定刑期逾半年者,除了犯下贪污罪判刑9年的前台北县议员廖秀雄、犯下杀人案判刑16年的陈冠霖、非法运输海洛因判处无期徒刑的人犯姜志远,以及贩卖安非他命判刑12年8月的吴定轩,其余脱逃者,全是非法吸金百万至上亿的重犯。

根据雄检护照注销名单,违反银行法这类脱逃吸金犯有19人为最大宗,其中姜志忠、黄甘霖以康乃馨互助联谊会吸金48亿元1167万8088元为最高额,分别被判刑8年8月及3年,两人却潜逃逍遥法外。

其余17人被判刑12年至2年2月不等徒刑,分别吸金百万至上亿元卷款潜逃,名单有陈俊杰、袁建业、陈仁庆、刘永清、张家荣、王月品、陈沄蓁、林尚毅、郭美贝、李华雄、吕春成、方重、张峻豪、巫思慧(原名巫婉毓)、巫名钧、林殷煌、薛百翔等人。

高雄地检署与高雄地方法院外观照。记者古和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