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獅部隊中士班長偷T75K3手槍 事跡敗露棄置草叢!法院判決出爐

陆军机械化步兵第269旅去年12月间演练完返回营区后,服志愿役的25岁张姓中士班长,意图偷窃军用武器国造T75K3手枪1支、弹匣3个,部队人员发现枪枝短少,发动搜寻,最后遭同连上兵寻回,桃园地院今天审结,将张男依陆海空军刑法窃取军用武器罪嫌判处徒刑2年,缓刑5年,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判决指出,张男原是陆军机械化步兵第269旅联兵二营机步一连的中士班长,去年12月14日下午4点30分,在桃园市杨梅区高山顶营区内,单位任务结束后移防枪枝入库时,见数支手枪放置于营区106兵舍1楼连辅导长室右前方石阶上,趁无人注意之际,将国造9公厘T75K3手枪1支、弹匣3个,藏入迷彩裤口袋内。

后因部队人员清查惊见枪枝短少,立刻发动全连搜寻,张男见事迹败露,同日下午5点,将偷得手不过半小时的枪枝及弹匣,弃置于营区手榴弹投掷场旁的某树下草丛堆,由于部队搜寻短少枪枝未果,张男又于同月16日上午5点再次前往弃枪草丛堆,将枪枝及弹匣装入黄色塑胶袋内,移置到邻近较为显眼处草丛,希望让他人发现,果然于同日上午6点20分被同连的上兵寻获。

法院调查时,张男坦承不讳,仅因一时贪念将枪枝及弹匣据为己有,得手后未及携带离营旋遭察觉,表示自己在部队人缘不佳,行窃后不知如何处理,才会以迂回方式将枪枝及弹匣放置于公开处所希求他人发现,期间也曾向同连其他士兵暗示放置地点等语,足证被告供称得手后随即心生悔念、有意归还枪枝亦无继续藏匿,可见恶性尚非甚钜,且枪枝未携带离营未酿更大损害,又被告始终能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佳,依法酌量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被告张男行为时身为现役军人,竟因一时贪念窃取枪枝及弹匣,危害军用武器管理的正确及严谨性,损及国军形象及军队纪律,考量被告是利用部队枪枝入库机会偶然为之,非经缜密谋划而实行,得手后持有时间甚短即经察觉,枪枝及弹匣均已缴回扣案,兼衡他并无前科素行,目前已退伍,将继续就读硕士在职专班、为家中独子需扶养母亲等状况,念其犯后终能坦认犯行,处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期间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陆军机械化步兵第269旅去年12月间演练完返回营区后,服志愿役的25岁张姓中士班长,意图偷窃军用武器国造T75K3手枪1支、弹匣3个。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