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愿业绩达1千万元捐200万却反悔 女反控庙方诈欺 法院判无罪
吕女向彰化县一间私人宫庙圣母请愿,业绩达标要捐200万元作为宫庙购地金,却迟未捐款,宫庙负责人林女、孙男以「神明会生气」为由,要求吕女履行捐款,吕女捐款却觉得自己被骗,提告2人诈欺,彰化地院审酌判决2人无罪。(叶静美摄)
吕女向彰化县一间私人宫庙圣母请愿,若业绩达1千万元,就要捐200万元作为宫庙购地金,但吕女却迟未捐款,宫庙负责人林女、孙男即以「神明会生气」为由,要求吕女履行捐款,吕女因此捐了170万元,事后却觉得自己被骗,提告2人诈欺,彰化地院审酌判决2人无罪。
判决书指出,林女、孙男为彰化县某私人宫庙负责人,吕女从事保险业务,2020年间,因朋友介绍,到2人的私庙寻求信仰帮助,也觉得有获得帮助,后来听到2人打算另觅场地迁移私庙,但欠缺购地建庙资金时,吕女因而起念想要捐款帮忙购地建庙,林、孙2人也告诉她可向「圣母」许愿祈求「圣母」帮忙财运,若较佳业绩,就能有较多收入可捐款建庙。
吕女向「圣母」掷筊许愿,若「圣母」帮助她2021年「业绩」达1千万,将捐200万元作为购地捐款,吕女陆续捐款52万多元,后来吕女业绩达标,但吕女却迟未捐款200万元,2人向吕女表示,若未捐足神明会施以处罚,将会工作不顺,财运不好,吕女即捐出170万元作为购地捐款。
吕女认为,林女、孙男2人对她说,神明对她很不满意,自己说出来要捐的金额200万元就应该履行,否则神明会处罚,其财运会被锁住,捐款后钱又被2人挪做他用,想向2人索取捐款收据抵税未果,因此提告2人诈欺。
林女、孙男否认犯行,辩称没有保证捐款神灵就会庇佑她事业赚钱,是吕女自己跟神明许愿业绩达标就捐200万元作为购地捐款;也没有跟吕女说若未捐足神明会施以处罚,会工作不顺,财运不好的话。也有跟吕女说会先动用到购地捐款及车款应急,她也同意。
法官认为,宗教、民俗信仰,即信者恒信,有超越理性与科学,被告等固有向告诉人言及应履行捐款,神明很生气,会处罚,使其财运不佳等词,然神明是否会施以处罚使告诉人财运不佳,纵使认系属恶害告知,亦为被告等所无法直接或间接予以支配掌握,难认其等该当刑法之恐吓,因此以罪证不足,判处林女、孙男无罪。
吕女亦提出民事诉讼,要求2人需返还诈骗的222万多元,她因被2人恐吓「神明会处罚」,造成身心受创,每天需服用4颗安眠药才能入睡,要求精神损害赔偿80万元,共求偿302万多元,法官因判诈欺无罪,驳回求偿之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