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要到啦!选委会提醒 身分证遗失或汚损15日前尽速补办

▲若身分证遗失污损无法辨认,15日前都可以到区公所补办。(图/示意图,翻摄自内政部网站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2016大选倒数4天!高雄市选举委员会提醒选举人,如有国民身分证遗失或汚损至无法辨识人貌情形,应尽速于投票日前一天1月15日(含当日)下班前补(换)领国民身分证,以确保选举投票的权益

依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14条规定,「选举人投票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凭本人国民身分证领取选举票」;另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8条也规定,「选举人投票时,应凭本人国民身分证领取选举票」。因此,投票当日除了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权的选举人,在国内没有设户籍者可以凭本人有效的中华民国护照领取选票外,其他选举人都需要凭本人的国民身分证取领选票。

高雄市选委会表示,因1月16日投票日当天,户政事务所没有上班,无法受理补换发国民身分证事宜,因此提醒选举人,如国民身分证遗失或照片污损无法辨识人貌者,应尽速于1月15日(含当日)前完成补换发,以确保选举权益。

此外,选委会也提醒,依规定国民身分证遗失申请补发后,若寻获原证,应即缴回户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得保留继续使用,因此拿已报遗失的国民身分证将无法领取选票,请选举人特别留意,以免影响选举权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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