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战倒数99天!想捐款支持参选人 内政部提醒5个小秘诀

▲年底选战倒数99天。(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合一选战进入倒数阶段,由今年政治献金法有修正内政部提醒民众若想透过捐款支持拟参选人,必须掌握「捐赠有期间」、「资格规定」、「额度守限制」、「方式要注意」及「资讯公开真透明」的5个小秘诀,以免触法

107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在今年11月24日举行投票,内政部指出,民众如果想透过捐赠政治献金,最晚必须在今年11月23日完成捐赠。

另外,由于今年新修正的政治献金法,延长乡(镇、市)长拟参选人政治献金收受期间,也将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长区民代表纳为可收受对象,因此,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长拟参选人,从今年4月25日起可以收受政治献金;乡(镇、市)民代表、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民代表、村(里)长拟参选人,因选举公告日已在本月16日发布,故自该日起可以开始收受。

有关捐赠者的资格,内政部表示,是以个人政党人民团体营利事业为限,其中未满20岁的国民、与政府机关有巨额采购或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厂商、有累积亏损尚未弥补的营利事业以及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外国人民、法人、团体等,是不能捐赠政治献金的。

至于对拟参选人的捐赠额度,内政部说明,对于「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个人不能超过新台币10万元,营利事业不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团体不能超过50万元;对于「不同」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今年修法将个人每年捐赠总额提高至30万元,营利事业不能超过200万元,人民团体则不能超过100万元。内政部特别提醒,今年也修正处罚规定,对于违反者,将按其违反规定的捐赠金额处2倍以下罚锾。

对于捐赠的方式,内政部说,捐赠时不得以本人以外的名义捐赠政治献金,若为超过10万元的现金捐赠,必须要以支票或经由金融机构汇款方式来办理;而民众在捐赠后,请记得领取收据做为节税证明,也可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内政部强调,为强化资讯公开透明机制,今年也修法规定监察院应在受理申报截止日后6个月内将拟参选人的会计报告书全部公开于电脑网路,如果想知道今年度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拟参选人政治献金收支情形,未来可到监察院阳光法案主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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