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蛇窜家中淋热水、乱棒打死 PO照苦换6个月徒刑

眼镜蛇家中遭淋消毒水热水,乱棒打死后PO照换6个月徒刑。(达志影像)

家住基隆的一名游姓男子,在2017年间,家中阳台突然窜进一条眼镜蛇,他惊吓之余,拿出家中的热水、消毒水及樟脑油喷洒驱赶,接着又以竹竿活活打死,事后将打蛇照片PO在LINE群组内,未料群组中有民众不满他残杀保育动物,立刻向警方检举,虽然农委会已于109年公告眼镜蛇不再是保育类动物,但依案发时还属于保育动物,基隆地方法院依法判处游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根据判决书记载,游男明知眼镜蛇经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公告,列为第三级(应予保育)之保育类野生动物,除非有族群量逾越环境容许量者,否则不得非法宰杀,但游男在竟于106年9月23日,发现有一条眼镜蛇窜入家中阳台,他惊吓之余立刻拿出先以热水、消毒水、樟脑油喷洒,再以竹竿殴打眼镜蛇致死,以此方式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

游男宰杀眼镜蛇之后,立刻将杀蛇纪录照片PO在自己的LINE群组的记事本,未料群组中有民众对他的举动相当反感,立刻搜证向警方检举告发。

游男事后遭到基隆地检署起诉。即使农委会已在109年公告眼镜蛇以非保育类动物,但因案发时,农委会尚未宣告,因此基隆地院审理后,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非法杀保育类野生动物罪,判处游男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并给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