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女陷阱與真實的多元性:孟若之女控訴後,我們該如何討論家內性侵?

作家孟若在女儿吐露遭继父性侵时指出,如果女儿要求她把母亲身分置于身为女性的情感之前,是在强化父权社会里对女性角色的逻辑,以此辩护她拒绝离开丈夫的选择。 图/美联社

▌接续上篇:〈孟若之女控诉的启示:承认诉说与倾听之难,是改善性侵文化的关键一步〉

▌接续上篇:〈孟若之女控诉的启示:承认诉说与倾听之难,是改善性侵文化的关键一步〉

▌厌女情结作祟?

根据史金纳陈述,史金纳告知孟若自己童年遭到性侵的事情后,孟若曾一度离开弗雷林,但最后选择回到他身边,并且指出,如果史金纳要求她「否认自己的需求、为了孩子牺牲,并要她弥补男人的过错,那就是我们文化中的厌女情结在作祟。」

对大多数的人来说,这说法简直匪夷所思,要求一个母亲对其女儿的受害表示同理,怎么会是厌女呢?然而,如果我们更进一步检视厌女情结内涵,或许可以稍稍理解(但不代表同意),孟若的说法从何而来。

根据凯特.曼恩的说法,厌女情结是一套社会属性与工具,用来执行父权社会内带有性别歧视意识形态的性别规范,确保女性安于本分地担任父权社会里的付出者,为父权社会里有资格的男性(以及他们的子女)付出身体、情感、性与生殖劳动。从这个说法出发,孟若似乎是认为,如果史金纳要求她把自己的母亲(或说照护者)身分放置于自己的女性(或说情欲)身分之前,那便是在强化父权社会里对女性角色的逻辑。

然而,孟若在此的盲点或许是,在她面前的史金纳并不是以一种「执行女性角色」的心态在对她提出期待与要求,而是以一个家庭成员的身分,对于另一个(声称)彼此关爱与照护、长期陪伴,并且有着感情依附的人,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同理与支持。史金纳的出发点,并不是孟若「因为身为女人」而必须如何,而是孟若作为她所信任与爱的对象,她期待孟若可以有怎样的作为。作为具有主体性的(女)人,孟若当然可以做出其他选择——她也的确选择——尽管孟若可能确实感受到了来自母亲身分的压力(这也确实可能存在),但去指出史金纳对她的期待来自于厌女情结下的母职想像,却很有可能是让史金纳和厌女情结当了代罪羔羊。

讽刺的是,如今在事件揭露后,许多人的反应却可能证明了孟若的论点,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前段提问中明确的性别角色指涉。许多评论者对孟若的作为表示震惊,但这个震惊往往不是「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做」,而是就母亲的角色进行质问,伴随着某种想像,仿佛女人一旦成为母亲之后,所有情感都只能以子女为依归,不然便是失职的母亲。

然而,母职从来也不能也不应该取消女性其她的身分、依附与欲望,不应该成为女性唯一的定义;成为母亲的人,也还是会有着自己的考量、欲望、情感与情绪,会寻求自身的利益,也会辜负他人。另一方面,如前所说,人的抉择本来就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家内性暴力这样复杂的情境中。

在家内性侵案当中,就算儿童能够说出受暴情形,家长也可能出于自身的情感或经济等复杂因素,而难以及时给予适当援助。示意图,非当事人。 图/美联社

再一次,这并不会改变孟若行为的不道德,也不是在否认史纳金对作为母亲、家人的孟若寻求同理和支持的权力。而是想要指出,人们如今的震惊与受伤,连带着抨击孟若的力道,一部分确实是建立在一种无私的、全然为子女付出的特定母职想像上,以及孟若身为一个众人赞许的女性,竟然打破了这样的想像。事实是,我们经常幻想着完美的母亲,并且在女性无法满足这些想像时,加倍惩罚她们。但这些幻想往往建立在父权社会的性别规范之上,抑或以更严苛的道德标准要求女性,抑或在男女犯下同样的道德错误时,对女性更加失望。

在一个真心重视家内性暴力且不受厌女文化影响的社会里,人们或许应该要能够想像,如何不单纯借由强调母亲的职责而批评孟若、不单纯是因为孟若成为不理想的母亲而愤怒失望,而是因为孟若未能承认一个明显弱势的受害者,如何在她的看护下受到伤害且无从诉说,更在寻求支持时遭遇拒绝;也是因为在我们的社会里,性暴力、对儿少的剥削理当是不被容忍与放纵的事情,所以孟若的沉默和选择值得、也必须被检讨。

但另一方面,在拒绝以厌女文化执行母职想像的同时,孟若是否也不小心落入厌女情结的另一个陷阱,亦即偏向采纳男性的视角、同理男性的需求、赦免男性的错误、打造一个让男性相对舒适的环境?孟若对弗雷林的原谅、接纳与包容,自然可能出自于爱,但也有可能是因为,在父权体制里,女性被再三训诫的行为守则之一,便是去理解、接受男性、让男性「做自己」,并在必要时为自己打造一套叙事让男性得以从所有罪名中开脱。

这不仅仅是人们口中所谓的「恋爱脑」而已,而是一套更根深蒂固并行之有年的世界观。我们如今无从得知孟若的心理动机,此处讨论重点也不是给予我们更多指责孟若「怎么这么不争气」的理由,而是为了提醒彼此,父权社会的性别角色规范与厌女机制,如何可能先让性暴力变得理所当然,再让女性找寻理由赦免犯罪的男性,甚至为此彼此斗争。

加拿大作家艾莉丝.孟若与玛格利特.爱特伍,两者皆因擅长书写女性故事而闻名,孟若尤其善于描述女性深层而复杂的情感。 图/美联社

▌接受更多样的真实

自事件爆发起,许多读者纷纷思考作品和作家、文学与真实性之间的关系。但除此以外,或许这起事件也从另一个角度提示了我们,叙事的重要性;也许,文学的意义并不在于反映(或甚至证明)某种真实,而是在于呈现这个世界上在同一时刻有多种真实,可能在同一起事件上,有诸多层次的真实。过往不见得每一种真实都有同等的机会被诉说,而也许我们书写与阅读的目的之一就在于,让许多曾经可能被压迫的真实有被听见的机会。

史金纳在投书里提到,她当年之所以决定向孟若坦白,是因为孟若和她分享了一名女性遭到继父性侵后自杀的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没有被记录下来,或许史金纳就不会有这个契机,向亲爱的人说出自己的遭遇(尽管后果不甚理想)。事实上,性暴力的受害者往往不被赋予诉说的机会,或她们的故事可能遭到质疑、消音、拒绝,当人们大多数时候听不到受害者的故事,并且被规训要采纳加害者的事件版本,我们就会愈发习惯加害者的世界观,并消抹受害者。

2015年史丹佛大学性侵案发生时,众人的关注焦点都在领奖学金的「黄金男孩」加害者布洛克.透纳(Brock Turner)身上,受害当事人张晓夏香奈儿.米勒(Chanel Miller)在辩方的言词中被妖魔化,在其他人的眼里则彻底不存在。直到她终于不再忍受这种消抹,出版了名为《这是我的名字》(Know My Name: A Memoir)一书,大声地告诉世界她是谁,让自己这版的叙事,成为真实的一部分。

同样地,史金纳决定投书将此事公诸于世,是因为她希望在人们流传孟若的故事时,也能够包含她那部分的真实,而史金纳今天的叙事,也就有可能让下一个女性在受到伤害、在伤害被掩盖吞没的时候,获得勇气说出自己的故事。

史丹佛大学性侵案的幸存者张晓夏,原先媒体报导皆以匿名称之,她后来出版《这是我的名字》(Know My Name: A Memoir),向世界揭露自己的身分。 图/美联社

我们并不清楚孟若创作的心路历程,以及她如何连结她的故事和真实(是挪用或是忏悔?),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小说确实写出了许多女性生命中的一份真实——一份经常被忽略与无视的真实——这是孟若的创作之所以珍贵与美好的原因,而这份珍贵与美好不会也不应该就此被否认或消失。但与此同时,史金纳的诉说则让人看见这些创作内外另一部分的真实,我们眼前的真实变得复杂之余,却也变得更立体饱满。孟若对弗雷林的爱、弗雷林在孟若眼中的美好,也是真实,但同样是部分的真实,而史金纳的故事提供了另外一面的真实,一个尽管可能让我们痛苦却能拓宽我们的视角、让我们变得更加同理敏锐的真实。

作为读者,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从今以后要怎么看待孟若的作品——也许觉得它们更富有生命力,也许从此否定它们的正当性——但或许更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打造一个环境,让呈现出更多元的真实的叙事,也得以被书写、被传诵、被阅读、被听见?我们如何不让有权力者掌握并决定唯一的真实,又如何为历史上缺少话语权的人提供更多诉说的资源、空间、机会,并且在他们开口讲述时,做一个合格的聆听者?我们如何不让弱势的、不符合主流期待,并挑战有权力者的叙事不被掩盖与消音?我们如何承接这些真实,并根据这些真实,做出更好的道德与价值判断?

以家内性暴力来说,我们应该如何与儿童谈论性,并且教导、鼓励儿童开口与我们讨论各种与性相关的困惑与痛苦?我们如何在当代以个别小家庭为主、相对封闭的养育空间之外,打造出一个更大的村庄,让儿少在家中遭遇不当对待时,还有其他管道可以寻求资源与支持?我们如何修复性暴力受害者的伤痛?我们如何打破对家庭和谐的迷恋,摆脱「家丑不可外扬」的迷思,更挑战父权社会下的性别角色定位、规范和性暴力迷思,让揭露与阻止家内的性暴力变得不那么困难?

在谴责孟若的过失之际,不论你我是不是孟若的读者与粉丝,这些也许都是我们应该留给自己与彼此的道德提问。

孟若之女的控诉在全球掀起热烈讨论,但在谴责孟若的过失之际,我们更需要继续讨论的是,如何能创造诉说与倾听家内性暴力都更容易的环境、进而防治更多性暴力发生。 图/美联社

责任编辑/王颖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