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若芳拿中选会罢免公报反击郑照新:国民党之前挺香港是假的?

民进党发言人颜若芳。(图/记者陶本和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无党籍高雄市议员黄捷罢免案将于6日举行,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郑照新3日声援罢捷总部,强调他们澄清过很多次,黄捷是违反《国安法》2-1条,并非21条。不过,民进党发言人颜若芳拿出中选会的罢免公报理由清楚载明「第21条」,非郑照新、罢捷团体所称「2-1条」。

中选会日前公告黄捷罢免理由书,罢捷团体列出5项理由。不过,其中第五点为「违法介入港暴进行物资募集,对中态度严重双标」,认为她「募集物资部份明显违反国安法第21条」。

这项罢免理由引起了议论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也透过脸书批评,认为这太离谱,把香港运动讲成「港暴」,明显是大陆口吻,试图把争取民主的运动污名化;他强调,自己并不认识黄捷,也没有见过她,但如果黄捷因为支援香港而负罪,作为香港人,自己有义务出来声援她。

对于罢免理由书中,罢捷团体指控黄捷违反「国安法」一事,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表示,经查我国的国安法全文仅为10条,至所询罢免理由书中有关「国安法21条」规定,就条次与内容而言,似与港版国安法一致。

对此,罢捷团体强调,应是2-1条,而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郑照新也声援,强调罢捷团体已经不知澄清多少次,应该是「2-1条」,并非21条。

颜若芳晚间也透过脸书,贴出中选会的罢免公报,上头载明罢免理由就是写「第21条」,并非罢捷团体、郑照新所称「2-1条」。她表示,原来罢免是国民党策动的,要国民党发言人帮忙辩解,如果国民党认同罢捷团体以国安法罢免黄捷,那国民党之前支持香港,难道是假的吗?

▲民进党发言人颜若芳拿出中选会罢免公报,内容载明罢捷团体的罢免理由,是黄捷违反国安法21条。(图/颜若芳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