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送财划法、选罢法躲「旧」宪诉法  国民党「议事智囊团前辈」献策

▲宪法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通过,韩国瑜敲槌。(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去年12月20日三读通过财划法、宪诉法,以及选罢法修正条文,不过行政院仅收到宪诉法。据了解,国民党一群熟稔议事规的「议事智囊团前辈」预判,民进党政府会利用新宪诉法未生效的「时间差」,来对选罢法、财划法声请暂时处分,所以与党团进行一连串的讨论,最后决定将财划法、选罢法「函请暂缓由总统公布」,以「延后送出」的方式来因应。

立法院会20日三读通过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宪法诉讼法、财政收支划分法。不过,国民党籍内政委员会召委徐欣莹、财政委员会召委陈玉珍27日发文给立法院长韩国瑜,建请延缓咨请总统公布选罢法、财划法修正条文。然而此举也惹怒民进党。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指控此举违宪,若不处理将向法院提告、向监察院检举、向宪法法院声请解散国民党,甚至号召国会三分之二立委「罢免」韩。

柯建铭表示,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很清楚,立院法律案通过后,就要送总统府、行政院,总统十日内要公布,就是如此。「那为什么三读通过的法案可以扣住不送出立院?韩国瑜说理由是有两位立委、委员会召委,内政的徐欣莹、财政的陈玉珍,她们来函表示不可以送出,这很奇怪。」柯建铭强调,中华民国从三十六年行宪至今,从未发生这样的事情,院会三读后就要送总统府及行政院,如今发生这种事情,「这不叫违法违宪,什么才叫违法违宪!」

不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林思铭表示,国民党团之所以对选罢法、财划法提出延缓公布,一方面是希望将还在审查的选罢法关于罢免票高于当选票的「加1版本」,待立法院表决后,一起公布选罢法,也是要避免民进党政府利用时间差,先公布选罢法、财划法,再公布宪诉法。

林思铭强调,如果选罢法、财划法公布在先,将适用旧的宪法诉讼法,不受新修正的宪法诉讼法,大法官现有总额10人以上参与宪法法庭评议,且违宪宣告人数不得低于9人的限制,民进党可以在声请释宪后,并利用总统收到案子后10天内要公告的空窗期,交由宪法法庭对选罢法、财划法裁定暂时处分。

国民党团人士指出,相关法令仅说立法院送法案给总统府,总统收到后10天内要公告,并没有说立法院几天内要送交总统府。因此,国民党决定「函请暂缓请总统公布」,而这次的做法,巧妙的预判到了民进党的动作,果真,行政院2日就对宪法诉讼法提出覆议。

对于这次国民党的做法,据悉,是因国民党团有一群资深熟稔议事规则的前辈,随时提醒党团干部民进党可能的做法,因此这次才决定将财划法、选罢法延缓送出,防止宪法法庭利用宪诉法「旧法」对选罢法、财划法裁定暂时处分。

有蓝委指出,这一届的国民党团真的与以往不一样,大家分工细腻,除了平时外界所看到的攻防外,外界看不到的策略分析、重大议案策略等,都有不同的负责人,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在熟悉的领域上替国民党把关;尤其面对「很会玩」议事规则的民进党团,国民党也有一群「议事智囊团前辈」,随时替国民党思考提案策略,希望能让受民意嘱托的国民党立委顺利完成所有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