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发布陆首个城中村改造条例 需2/3以上村民同意

广州拟要发布大陆首个城中村改造条例,例如在改造意愿征询上,规范需2/3以上村民同意才可启动。(澎湃新闻)

广州针对「城中村」改造的立法工作迎来最新进展,根据《羊城晚报》报导,近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拟于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据了解,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城中村改造进行的立法,也是全大陆首个将发布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

观察该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流程、政府职责、征地补偿等内容。如改造意愿征询上,须经过所在村2/3以上村民同意方可启动改造。

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上,则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以及征收土地涉及的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拟定并依法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