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指控2百多万存款凭空消失 金融评议中心判定杨女主张于法无据
杨女指控2百多万存款凭空消失,汇丰银行回复金融评议中心判定于法无据。(示意图/达志影像)
「我的天呀,怎么会这样?我在汇丰银行的2百多万余元存款竟凭空消失,只剩下1607元」,杨小姐气愤地说,「我强烈怀疑汇丰银行侵占我的存款。」
杨小姐提诉说,她在110年9月间收到国税局的通知载明「个人财产清单」,清楚列出她在「汇丰银行东门分行」尚有存款2百多万余元,但当她前往提领时,汇丰银行人员却表示,因她的帐户「已超过5年未有进出纪录」已被列为「静止户」无法提领。
「当时我也没有很在意,心想我确实因为搬家把存折给遗失了,手头上没有银行存折;但我有政府单位国税局给我的凭证呀,」杨小姐说,她在83年5月因投资股票在京华证券开户,当时的交割银行为中华商业银行,到了97年间,汇丰合并中华商银,她的帐户也被转入汇丰东门分行。但她因搬家,一来「中华商银」旧存折不见了;二来汇丰银行也没有任何通知要她去申请新存折。
「因为我要动用这笔款项,银行界友人就建议我,只要直接拿着税务单位给的通知及明细表向金管会陈情,汇丰银行应该就会让我提领自己的存款了」,杨小姐表示,没想到,当她向金管会陈情后不久,汇丰银行确实来函通知,但却改口辩称,「他们向税务单位提供的余额明细2百多万余元系误植,登记错误了,帐户实际的余额为1607元。」
「这怎么可能,2百多万元变成1千多元,国税局是政府机关岂会骗人」,杨小姐为求真相,询问了不少财税专家及律师,他们均认为,汇丰银行所谓的「误植」之说,就程序而言,显有因不让客户提领的推诿之嫌。
杨小姐说,一般人都知道,国税局系属国家机关,所有有关人民的财产明细均需由财政机关提供正确资料,以做为税务单位向人民课税的依据,这种作业岂能儿戏?何况,汇丰银行提交给税务单位的客户明细,自经主管层层查核后,始为申报,怎么可能会出现如此离谱的错误?
杨小姐实在气不过,又多次向立法院财委及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提出陈情、申请评议,但评议中心竟采信汇丰银行「误植」的主张,认为汇丰银行向新北市税捐稽征处申报杨小姐的帐户余额时,将「存额」栏位误植为「汇率」栏目,才会出现错误金额,而她的存额正确余额为1607元。
不过,评议中心回复也认为,汇丰银行就存户个人资讯管理,确有未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之处,应给予存户补偿1千元之必要。
对于评议中心的评议结果,杨小姐深感不平与困惑;她认为,汇丰银行既承认国税局所列的「财产清单」系由他们提供的,上面明明白白记载为2百多万余元,而国税局这份明细「历经10年」均未予更正,直到她向汇丰表示要提领并出示国税局的清单时,汇丰才表示,该余额记载有误。
最离谱的是,汇丰银行还是根据她提供的国税局清单,才去函向税务单位更正「10年来未变动的纪录」。
杨小姐无法理解地说,那如果她没有收到国税局的通知,也一直未去银行提领,那汇丰根本不会有所谓「误植」的说法;反之,国税局也会一直依她有2百多万余额的存款向她课税的,这对她岂是公平?
杨小姐强调,她因遗失存折,一直向汇丰银行要求提供她帐户的「交易明细」,客户可以提出申请,这也是银行对存户应该做的事,但他们都置之不理,还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她向证交所申请取得完整的交易明细,经核对发现,交易明细的「存款余额」与汇丰银行所列的「存款余额」不符,明显有出入。
杨小姐和律师讨论后均认为,汇丰银行过去曾发生过银行理专窃取、侵占客户存款达上亿元的不良纪录,她们不排除,这次汇丰所谓的「误植」一说,有推卸责任之嫌。
同时,杨小姐认为,其它存户可能也有和她相同的遭遇,只是面对大银行,一般老百姓大家都很无助;因此,她呼吁大家应该勇敢站出来,大家一起来诉诸法律,向汇丰银行提告,以维护存户自身的权益。
汇丰银行表示,此案是因该行于民国110年8月时接获税务机关为了清理欠税强制执行所需要,于回复税务机关欠税人帐上余额时,因Excel栏位误植将正确余额新台币1607元误载为250多万元。
汇丰银行于110年10月知道发生误植后,随即向相关单位进行更正,各相关单位亦立即将客户帐户余额更正为正确金额新台币1607元。
汇丰银行表示,杨小姐于110年11月间就本案进行申诉,该行已将案件内容及处理情形回复杨小姐;之后,杨小姐又于111年7月向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提出评议申请,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已于111年10月判定杨小姐的主张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