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BIS四行动 监管虚拟资产

亚洲国家对虚拟资产的监管近况 图/美联社

最新国际统计,五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有交易虚拟资产,且多为年轻男性,中央银行提出国际清算银行BIS最新向各国政府呼吁的四大监理方向,一是监管原则为确保虚拟资产业务符合相对应传统业务的法律要求,绝对避免发生「监管套利」;二是隐匿交易身分且不遵守KYC实名制、反洗钱要求的虚拟资产业者,必受到裁罚或勒令停业;三是需有保护投资人的相关政策;四是需减轻金融机构对虚拟资产暴险而造成的金融稳定风险。

央行并强调,以比特币价格在今年来的走势,随股市波动、价位下挫更甚,可以看出完全不足作为另类资产的避险功能。

央行表示,我国现阶段虚拟资产相关产业,由金管会就洗钱防制范畴进行监管。一如亚洲邻近国家的韩国、日本、新加坡都由金融机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如韩国服务委员会(FSC)、日本金融厅(FSA)、新加坡金管局(MAS),针对虚拟资产涉及洗钱防制范畴,进行监管。

至于在产业治理、投资人保护及税赋等事项的监管方向,新加坡MAS已修正「支付服务法」后,除原有支付业者外,亦将虚拟资产业者纳管,被纳管的虚拟资产业者,须符合最低资本额要求、投资人保护规定等,并向MAS申请执照,且有向MAS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其实地检查等义务。

对于台湾纳管的进度,央行表示,行政院已邀集经济部、法务部及财政部等相关部会进行讨论,并持续搜集国际机构的监管建议与主要国家的作法,研议适合我国的管理架构。虚拟资产业界先前多数仅在经济部登记资讯软体业,在数位发展部成立后,已有业者期盼数位部应以产业发展作为定位,正视虚拟资产将扩及台湾区块链技术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