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同学庆生!结束后载她回家硬上 「兽星」爸强塞1万元遮羞

▲一名苏姓高中生邀心仪女同学参加生日派对,隔天载女同学返回自己住处性侵得逞。(示意图/翻摄pixabay)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名苏姓高中生在耶诞夜时,邀心仪女同学到KTV参加他的生日派对,到了隔天竟载对方返回家中性侵得逞,女同学吓得打电话向好友求救,而事后苏父为了想快速平息此事,竟塞1万元红包给女同学,苏母也担心事情闹大,随便签了「和解书」,但法院认定非少女真实意愿,依强制性交罪苏男3年2个月。

判决指出,苏姓高中生于2017年12月24日晚间,邀请多名朋友一起到KTV为他庆祝生日,其中也邀请一名他心仪的女同学,欢唱到隔天,竟假借载到学校上课为由,将该名女同学载回住处,强脱女同学衣裤,且不顾她挣扎反抗,强制性侵得逞。

女同学吓得赶紧打电话给友人求救,友人立即赶往苏男住处帮忙报警未料苏父竟强塞1万元红包给女同学,过了2周,苏母与女同学草草签立「和解书」,载明双方是「合意性交」。

不过经检方调查指出,若1万元是赔偿金,理应在和解书上明确载明,但和解书内容并未提到,可见1万元并非双方合意的赔偿金。而女同学供称,「妈妈不希望我受伤害,怕事情闹大,大家会知道」、「案发后常突然就想哭」,且女同学都因不愿看到苏男而拒不到庭;桥头地院最终依强制性交罪判苏男3年2个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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