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钻戒被心仪女「扔大海」 他死会活标失败...提告讨不回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取自Librestock)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一名庄姓男子曾追求杜姓女子,甚至送上17万钻戒求婚,当时杜女正牌男友已有婚约,但在庄男的坚持下收了钻戒。怎料,后来庄男和新女友结婚,竟提告要求杜女返还钻戒。台北地院新店简易庭开庭审理时,庄男未出席辩论,因此法官依杜女主张判免赔。

据《苹果日报》报导,庄男提告时称,他和杜女曾交往,2014年11月期间,他在台北晶华酒店GRAFF专柜,买下价值17万4000元的钻戒,并在两天后于台中日月千禧饭店,向女方求婚;哪知杜女收下钻戒后,却在2015年6月和现任配偶结婚,于是他主张,杜女应返还钻戒、或是赔偿17万4000元。

杜女抗辩时表示,当时她和现任配偶稳定交往,对方也在2014年10月向她求婚,她在多名好友的见证下,答应求婚还将婚戒照po网。庄男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仍追求她,并在半个月后约她出去,甚至送出钻戒。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林世文摄)

杜女看到钻戒的当下,就了当拒绝他;但庄男却回说,「这只是一个礼物,单纯表达我现在对妳的爱意。」杜女强调,对方全然未提及求婚此事,而那只钻戒也并非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她还提到,2015年1月,她从脸书得知庄男交新女友后,就再也没和庄男见面,甚至为了避免误会,她到普吉岛旅行时,将钻戒扔进海中。

法庭上,庄男主张当时送钻戒,是带有同意结婚的条件,并提出写有「Will You Marry Me?」的餐盘照片为举证;不过他再简易庭开庭审理时缺席,所以法官依杜女主张,判决免赔,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