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托育找呒保母 议员吁增诱因

台北市公托托育时间为上午7时30分至傍晚5时30分,但许多服务业从事人员难以配合公托时间,例如百货公司员工就无法在下午5时30分接孩童回家,台北市政府去年首创试办上午10时30分至晚上10时的托婴服务,但仅提供4个名额,难以满足夜间托育市场。(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去年首创试办上午10时30分至晚上10时的托婴服务,不过,台北市议员曾献莹18日发现,夜间托育需求大,市府却仅提供4个名额,民间也难以找到保母愿意承接,他建议北市社会局可透过奖励金鼓励保母承接夜托市场。社会局回应,目前托育机构托育人员招聘不易,托育量能难提升,居家托育人员则普遍较高龄,夜托人员奖励还需多方考量。

目前公托托育时间为上午7时30分至傍晚5时30分,以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为服务对象,根据去年人力资源调查数据,北市市民从事服务业共计33万4000人,社会局为满足不同上班时段家长的托婴需求,去年首创试办上午10时30分至晚上10时的托婴服务。

曾献莹指出,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作型态不一定是朝九晚五,托育需求无法借由公托满足,例如百货公司员工就无法在下午5时30分接孩童回家,夜托服务需求大,市场却几乎没有供给,去年市府虽有试办夜托,但全市仅有邻近忠孝东路商业区的1处据点,且只提供4个名额。

他表示,托育制度上时间最弹性可配合家长的是居家托育人员,但因孩童作息不同,保母工作时间也要延长,保母已有日托案子,较不愿意再接夜托,托育机构通常也不愿意承接。

曾献莹要求,社会局必须因应服务业家长的需要提供更多夜托名额,透过奖励金或其他机制增加诱因,鼓励保母承接夜托市场,让有需求的家长可以安心,也让在服务业工作的年轻人敢婚敢生。

社会局回应,依「居家托育登记管理办法」,居家托育人员可以收托日托、半日托、夜托及全日托等时段,居家托育人员相较于托育机构,对于常须加班、工时较长或夜班的家庭较有弹性,但法规对于居家托育人员的收托时段、儿童年龄及人数都有限制。

社会局指出,目前托育机构托育人员面临人员招聘不易,日托量能也难以提升,居家托育人员现况则是保母高龄化,新血又不易招聘,确实需要政府给予更多奖励,增加诱因解决人员不足,但如何能有效且合理的特别给予夜托人员奖励,并兼顾保母的照顾负荷,还需要多方考量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