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称「职业特殊」习惯说爱你 法官打脸:就是不伦

一名妇女已婚却勾搭上另名已婚男子,遭到对方妻子提告求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云林一名人夫与另名已婚女子外遇,多次互传亲密讯息还去开房间,两人遭正宫提告后,当庭辩称亲密讯息是因女方的职业为身障者个人助理,才习惯以亲密方式与他人对话,但法官不采信,判两人须连带给付正宫2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正宫主张与丈夫阿明(化名)结婚22年,但阿明透过友人介绍认识已婚的小玲(化名),两人多次互传亲密讯息提及「亲吻」、「爱你」、「想你」等语,还会密切互相报备行程、相约旅馆约会,甚至被她的小孩目击外遇。

正宫控诉,她质问丈夫后,丈夫才坦承有与小玲开过几次房间,事后丈夫多次意图找小玲整理两人的不伦关系,但小玲不仅不愿意,还持续纠缠她丈夫,一再介入她与丈夫的婚姻生活中,实在是忍无忍才向法院提告求偿。

阿明与小玲辩称,正宫提出的对话纪录中,两人虽提及「爱你」、「亲吻」等词语,但那是因为小玲的职业为身心障碍者个人助理,平时需要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她与其他友人的对话也经常使用类似词语,不能以此认定两人关系逾矩。

云林地院法官勘验证据发现,阿明曾向小玲传讯,「想妳喔」、「爱妳喔」等,明显已逾越正常男女分际,虽两人辩称用语是因职业所致,但阿明并非从事身心障碍者个人助理的工作,仍对小玲表达「想妳」,实在难认定两人的对话是一般男女正常对话。

法官还发现,阿明曾向小玲传讯,「妳传这个不负责任简讯对我和太太伤害很大」、「把事情解决妳身为小三破坏这个家庭」等语,均可证明两人在交往,最终采信正宫的说词,并考量双方社经地位等一切情状,判2人须连带给付20万元给正宫。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