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降级 铨叙部:医事聘雇人员可延长代理3个月

医护人员帮民众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胡健森摄)

国内疫情警戒降至二级,各医疗院所去年疫情爆发后,紧急聘雇医事人员陆续将届满1年。铨叙部日前发布通函,若之前因疫情严峻无法办理公开甄选,可有条件延长代理期间,最长可延至10月26日,以利医事业务顺利推动。

现行《各机关职务代理应行注意事项》规定,各机关出缺职务若尚未派员或分发人员,可以聘雇人员进行职务代理,代理期间以1年为限。但有特殊情形时得延长代理一次,并以1年为限。

去年起国内外陆续爆发疫情,医事人员需求孔急,许多医疗院所医事职务出缺,依照《各机关职务代理应行注意事项》聘雇许多人员来代理,这些聘雇人员即将届满1年代理期,却因今年5月疫情大爆发,政府随即发布三级警戒,让医事职缺无法如期办理公开甄选人员递补。

为利医事业务推动,铨叙部指出,铨叙部日前已经发布通函,得有条件延长代理期限,最长延至疫情警戒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降至第二级以下后3个月止,如果这段期间未能完成遴员递补前,疫情警戒再度提升至第三级以上,可以再度延长其代理期限,最长至疫情警戒再度降至第二级以下后3个月止。

但铨叙部也提醒,如果聘雇人员延长代理的期间,机关办理升迁作业,已经顺利遴补人员,因代理原因消失,聘雇人员就要解聘雇。

此外,疫情期间,各机关如果为了避免群聚,铨叙部表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改以视讯方式办理测验、面试或召开甄审委员会,以适时遴补人员,避免有长期代理的疑虑。但如果有延长代理情形,必须在每半年列册的职务代理名册备注栏内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