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3岁大男生教我的事

文/张家齐

当我接近40岁了,已经很久没关注NBA一段时间之后,书豪这三个字,总让我或许工作时停下想了几分钟,所谓的Role Model到底代表什么?

国中高中甚至大学,我的偶像都是Michael Jordan。我从来没想过为什么喜欢他,其实那个时代没那么多资讯,我也不是不求甚解的人,不像现在的孩子可能看到很多网路上「极度有想法的谈话」或「过于成熟」的小屁孩,像是「林书豪又不是台湾人,为什么是台湾之光」之类的奇怪谈话,会因此想得太多。

喜欢一个人,以前好像简单很多。从来不需要回答「为什么」。

Michael Jordan打球姿势很优美。一开始是这样。我高二时还借了VHS回家给妈妈看,她说,「喔~这个黑人打篮球好像在跳舞喔」。我印象很深刻。后来,我看到他不轻易动怒,我看见他永不放弃的领袖特质,我看见他激励队友的样子,我也看到他跟现在爱死林书豪的导⋯⋯演Spike Lee拍摄的广告,他相当幽默。唯一我不喜欢的只有他穿衣服很俗。

现在看NBA,这些领袖们都是三十岁以下。Kobe只有33岁,就已经是超级老将。而这些未满而立之年的球星,说话内容天天都在Youtube上被转贴。然而,我不只一次看到林书豪把荣耀归于天主,但也同时归给队友和球迷。他才23岁。

回答赛后记者访问,也就是公开谈话很重要。这让我想到一个电动玩具。我很喜欢玩PS3的游戏「NBA 2K12」,有一个培养菜鸟球员明星球员的游戏模式,从训练营开始到加入NBA,每一场比赛之后都有一个记者会。你可以选择四种回答,每一种的回答都影响分数:球迷的爱戴,队友向心力和联盟内知名度。当然,说臭屁一点或是夸张的回答就会有名,若是谦虚就会有球迷爱戴。我常会乱回答看看结果会怎么样。

最近我常想,林书豪令我着迷的是什么。

我居然到了喜欢一个人还要问为什么的时候。大概是被脸书影响的吧(叹)。我不是不懂篮球的那种,要说出理由却还是要想很久。

其实大概就是跟Michael Jordan差不多吧。他们都很谦虚。人格特质才是我喜欢一个明星的最大理由。他在接受好消息频道的专访时说,「我在场上其实经常心里骚动不安,但一旦当我感觉到平静时,我知道那不是来自我自己,而是他处」。林书豪的信仰来自上帝,而「我常常扪心自问」「我进NBA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赚进大笔金钱」「还是想要赚取名声呢」「我明白」「我是为了借由篮球」「让别人知道上帝给我的感动和力量」。

拥有信仰,原来是他可以感动人的地方。

因为心中有信仰,所以在这么疯狂的媒体和粉丝追逐之下,他还能依旧保持谦虚,赢得队友的信任。所以,他在百万双眼睛注视之下,还可以完成最后一击,可以尽量不受影响;就连真正受到注意之前,他也因为信仰,才能把吃苦当做吃补,把连续在工作和追梦过程中的挫败,当做是上帝给他的考验。所以,这么多超级球星才愿意放下身段,和一个两周前还没没无闻的小咖一起,追逐赢球的NBA梦想。

纽约尼克队现在的团结无私氛围,应该是很多各种团队羡慕且研究着的。

我常常看到脸书上很多人的发言。总是抱怨根本无足轻重的事情。如果我是林书豪,大概涂鸦墙上都是靠北。说来尴尬,天天都只有抱怨的脸友,我已经习惯把他的「已订阅」取消,因为我实在不喜欢看到罹患「习惯性抱怨」重症的涂鸦墙。所以我每天都不太容易看到无病呻吟,即便那些朋友依旧是我的朋友(惭愧)。

一个23岁的大男孩,经常在接受赛后访问时令人激动。令人反省。令人感到温暖。他回答的答案,在NBA 2K12里,应该都可以得到很高的分数。他才23岁。

Michael Jordan的很多广告台词其实永远在我心里,

” I've missed more than 9000 shots in my career. I've lost almost 300 games. 26 times, I've been trusted to take the game winning shot and missed. I've failed over and over and over again in my life. And that is why I succeed.” By Michael Jordan.

(有兴趣请看这里:http://www.brainyquote.com/quotes/authors/m/michael_jordan.html )

我的高中老师在分析各宗教时说,基督教相信「原罪」,所以很重视自我反省。这跟佛教、儒家很多思考也类似。林书豪笃信的上帝,或许融合了父母的台湾文化,他重视礼貌,也讲求伦理,其实台湾人很重要的「中庸之道」,他拿捏得很好。

即便我嘴里没有所谓的信仰,但其实我有的。儒道墨法佛家都是在台湾念书的孩子,借由联考强迫灌输脑海里的观念。我的信仰,集诸家之大全(哇)。我来不及念苏格拉底或是已经买好、放在书架上,那些名字很酷的西方哲学,但东方的哲学已经透过国文老师和父母悄悄的说给我听了。

林书豪赢球后的挥舞手臂,和跃起与队友相撞的姿势很美国人;但其实,我喜欢他的,是跟我的文化里很珍贵的观念有关。赛后短短的访问,我居然就看得出来了(摊手)。这样说来,Michael Jordan也好像台湾人喔~(搔头)

难怪我不喜欢雷暴龙的张牙舞爪,渐渐喜欢内敛后的KOBE(几年前采访他,我还故意穿Jordan球衣),而第一次听他谈话,就爱上林书豪。这是他和一整票NBA年轻Role Model最大不同之处。他才23岁。我周一上班前却已经要向他学习十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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