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乃菁節目稱郭璽是「軍火商」挨告求償300萬元 法院判決出爐
海军前顾问郭玺不满媒体人尹乃菁于节目中指新华荷公司代理直布罗陀公司,得标取得台船的潜舰技术顾问合约,并称他是「军火商」,郭玺一状告上法院,向尹乃菁求偿300万元并刊登澄清启事,台北地方法院今判郭玺败诉,尹乃菁免赔,可上诉。
法院开庭时,双方均委任律师出庭,郭玺委任律师指出,军火商是指卖会杀人武器的人,而郭玺只有从事急难救助、消防设备的贸易,没有卖过任何军火,更没有从事军火生意的仲介;郭玺是受海军司令部无偿委任去海外寻找商源,而潜舰内武器系统另有其他厂商招标,与郭玺无关。
郭玺律师表示,尹乃菁没有经查证,影射郭玺从潜舰国造案中拿取武器采购的利益,但事实上新华荷公司并为代理直布罗陀公司参加潜舰国造的任何标案,直布罗陀公司是自己来台湾竞标,而郭玺仅提供食衣住行、翻译、法律等服务。
尹乃菁委任律师指出,尹女指称郭玺为军火商并没有侵害名誉,根据另案判决,郭玺是新华荷公司的技术总监,协助直布罗陀公司在台湾相关法律、人事等事务,可知郭玺安排直布罗陀公司得到潜舰国造合约,而潜舰制造技术是军火很高层级的事物,而郭玺从事相关事务,因此郭玺是军火商。
尹乃菁律师表示,郭玺的确是牵涉入台船潜舰国造案,也涉入仪器代理和制造,舆论、评论员也称郭是军火商,尹乃菁言论是中肯的,与事实相符,且言论内容是可受公评事项,受言论自由保障;再者,军火商一词也没有代表不好的意思,郭所作所为确实是军火商的行为。
尹乃菁律师说,从另案第三人控诉郭玺、新华荷公司诉讼中,可见契约金额为美金452万元,而已收受美金200余万元,可见有从中获取利益,另郭玺也承认受海军委托寻找商源,自然是军火「商」。
海军前顾问郭玺不满媒体人尹乃菁(图)于节目中,指新华荷公司代理直布罗陀公司得标取得台船的潜舰技术顾问合约,并称他是「军火商」,郭玺向尹乃菁求偿300万元并刊登澄清启事。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海军前顾问郭玺(图)不满媒体人尹乃菁于节目中,指新华荷公司代理直布罗陀公司得标取得台船的潜舰技术顾问合约,并称他是「军火商」,郭玺向尹乃菁求偿300万元并刊登澄清启事。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