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无法工作、生活困难 可申请纾困金最多3万元…10万人受益

▲卫服部次长苏丽琼。(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行政院将于28日下午召开行政院纾困振兴方案记者会卫福部次长苏丽琼指出,因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如果其家户总收入未达当地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5倍,可向居住所在地公所,提出「急难纾困」申请,符合规定者,每人最高救助3万元。

苏丽琼说明,因应疫情增列急难纾困对象,依社会救助法及相关法令,符合3条件者,即可提出申请,包括,原有工作,因疫情请假或无法从事工作,致家庭生计受困;未加入军、公、教、劳、农、渔等社会保险;家户现有存款+收入未达当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5倍。

为让审查流程更顺利,苏丽琼指出,该项急难救助申请,采书面审核,对于检附证明文件困难者政府从宽民众切结,以使有限之救助资源,帮助真正需要的民众。

苏丽琼预估,因应疫情急难纾困,将有10至11万人受益,也将提供20至22亿的预算,另外,除民众得主动申请外,将请各地社福中心社工人员及卫福体系第一线访视人员,对于在案服务之民众有需求者,主动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