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北市要落实「禁蒙面」遭徐国勇打脸 柯文哲:警政署出来讲!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香港通过《禁止蒙面规例》,示威者不能以面具掩饰身分,话题意外延烧至台北市。北市警察局长陈嘉昌指集会游行法规定不能有妨碍辨识身分之化妆,未来会落实执行,内政部长徐国勇却驳斥,「我们不会在集会游行时禁止化妆」。对此,台北市长柯文哲6日受访时指出,他是主张依法行政的人,「不然就警政署出来讲」。
▲香港10月5日禁蒙面法游行。(图/路透社)
陈嘉昌日前接受质询被问及台湾集会游行是否允许蒙面?他表示,台湾对集会游行较尊重,警方也保持保障言论自由的态度,但根据《集游法》第14条规定,不能有妨碍身分辨识之化妆,公文上虽注记此规定,但过去没有彻底执行,未来会落实执行。
徐国勇发文驳斥,「我们不会在集会游行时禁止化妆」,我国现行集会游行法在原则上采事前许可制,且第6款「关于妨害身分辨识之化装事项」仍可依个案做必要性考量,保留警方于执法时有此项限制权,如遇有个案可能发生违法暴力行为之虞时,始视情形限制,并非不分轻重而一律禁止。
对此,柯文哲6日参拜桃园仁德宫时是访表示,他今天早上在LINE群组说,「国家法令在那,要怎么执行,不然就警政署出来讲」,有时候他觉得台北市警察局也是蛮为难,「有两个老板,一个是台北市长一个是警政署,警政署一直给他下指导期」。
柯文哲表示,他本来跟局长说咬紧牙关依法行政,他是主张依法行政的人,你要马就修改法令,如果法令没有修改就依法行政,「可是长官就要求他不要依法行政」,「我的态度是这样,如果觉得法不对,要改,那就修嘛,不可以法在那上下变来变去」。
柯文哲强调,对蒙面、台北车站集会游行那件事,「我的态度是这样,不然就警政署你讲嘛,我的态度是应该要依法行政,如果法在那,你不要执行,要干什么,那你就出来讲,你就明定SOP,不要让台北市警察局变得很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