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单亲作业员烂醉酒驾 后方追撞卖菜翁惨死轮下

工厂担任作业员田姓男子友人饮酒后,凌晨酒后驾车,以时速破百公里高速追撞骑乘脚踏车卖菜李姓老翁,害老翁惨死。(资料照)

23岁的田姓工厂作业员,今年5月间凌晨喝得烂醉,却仍冒险开车上路,在北斗中山路撞上正骑着脚踏车准备去市场卖菜的李姓老翁,害老翁惨死轮下,彰化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险罪,盼田男5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今年5月3日凌晨,田男与友人饮酒后,开车沿彰化县北斗镇中山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中山路二段、复兴路口,李姓老翁骑着自行车沿同向慢车道行驶,田男当时时速破百,因酒后精神不佳,竟未减速或闪避,直接以高速从后方追撞。

李翁惨遭撞辗后当场人车倒地,受有颈椎骨折颅脑胸腹挫伤之伤害,紧急送医急救后,仍因脊髓神经性休克于同日凌晨4 时40分宣告不治。而警方到场处理时,田男酒测值高达0.94。

田男辩称3岁起就由当临时工母亲独力拉拔长大家境不好,在工厂当操作员每个月2万多元还要负担家计心存侥幸犯下大错十分后悔,但实在无力赔偿家属达成和解;但李翁女儿则驳斥,父亲被撞成这样全家人都很心痛,走后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田男是家中第3个儿子,还有哥哥,并非一人扛家计,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一共赔偿380 万元,这个金额不是很高,被告不能因为是中低收入户,就侥幸喝酒肇事

法官审酌,被告酒后驾车上路,罔顾用路人生命财产安全,被害人应可以享晚年、含饴弄孙,却因田男过失驾驶行为,生命逝去,造成家属难以抹灭、无法承受之痛楚,尤其被害人李翁并无任何过失,无端遭被告驾车自后追撞,犯罪情节甚为严重,有科处较重之刑的必要;考量被告犯后坦承,却因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差异甚大,无法达成和解,量处5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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