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300客成逃生不及 台铁驾驶遗孀:官僚羞辱人

太鲁阁号撞砂石车前3秒,驾驶蔡崇辉舍命煞车。 (图/取自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12年1月17日的太鲁阁号撞击违规砂石车事件列车长蔡崇辉舍命刹车,保住全车300名乘客生命大体撞离驾驶舱当场死亡,事后入祀忠烈祠。但铨叙部认定不属公务员抚恤加给最高的「因公冒险犯难死亡」,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遭驳回;遗孀王丽娟14日控诉铨叙部「官僚」,简直羞辱死者和家属。

铨叙部解释,公务人员抚恤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冒险犯难或战地殉职,指的是公务员已知晓有一个险地,像是火灾现场战场,还是冲去现场,因公殉职才算符合条件,但蔡崇辉的情况明显属于次一级,在工作岗位执行任务发生突发意外而死亡,所以驳回铁路局的申请。

王丽娟指出,意外发生前,埔心车站员工有听到太鲁阁号异常久的鸣笛声,而后就发生车祸,由此可证明蔡崇辉死前仍试图发出警告,况且蔡为保护300名乘客与埔心站站内人员安全,甚至在撞击后还导致大体撞离座位。王不满判决,丈夫殉职是第一次伤害,铨叙部不相信家属则是第二次伤害,打官司被质问,「有谁看见蔡崇辉坚持到最后一刻?」为三度伤害。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因查无蔡崇辉煞车后,有为避免煞车松动而放弃逃生的证据,不符公务人员第5条第1项第1款的「因公冒险犯难死亡」,此案符合同条项第2款「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驳回行政诉讼,全案仍可上诉。

王丽娟的律师指出,蔡崇辉如果要逃生,驾驶座车头左侧,应该是往左边逃,左脚会先跨出,那他的左小腿怎么会断在驾驶舱内?此外,驾驶舱遭撞之后,整个座椅都被撞平了,大体怎么还可能留在驾驶舱内。

蔡崇辉当时坚守岗位感动了无数人,有人在月台上留下一束花车上一位乘客家属也低调送了1万元到新竹车站,向这位台铁英勇司机致上最高敬意,但最后还是被铨叙部认定,不符合法条的冒险犯难精神。对此,家属表示会上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