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百分百没扩建」?环保署打枪:恶意规避环评
垦丁悠活渡假村8日北上召开记者会「自清」,环保署则回应,依环评法规定,旅馆就应做整体环评,此案有恶意规避环评瑕疵,有「应环评而未环评」的问题。
悠活渡假村主张,当初申请建照时,土地部分本来就可盖旅馆,并接受垦管处建议,以集合住宅申请建照。律师林玉芬说,85年取得建照时,依当时法规无须做环境影响评估法所定的环境影响评估,已属实质环评;另外,申请时已依国家公园法相关法令「预先评估环境影响」及检具「环境影响说明书」,经垦管处审核通过。
环保署表示,业者在85年是以「集合住宅」申请建照,此部分确实不需要环评;但业者将住宅实质作为旅馆使用,这部分就一定要环评;至于业者声称的「环说书」,并未经环评委员审查通过,不属于环评法的书件。
另外,89年环评法修订要求旅馆兴建或扩建,位于国家公园申请开发面积1公顷以上者,应实施环评;悠活渡假村董事长曾忠信说,悠活在88年兴建完毕,「百分百没有扩建。」
环保署指出,环评法规范的「兴建」,不单只建筑行为,还包括兴办、营运与建筑等,悠活在93年才申请1、2区旅馆执照,其他区违规作为旅馆使用是事实。依照环评精神,旅馆营运本来就要做整体的环境影响评估,环保署认为悠活有恶意规避环评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