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男友仍上网友车...傻妹遭性侵 委屈称:我只想找普通朋友
贵州遵义市一名90后女子在交友软体上认识到一名陈姓网友,首次见面后就在车上遭到对方性侵得逞。据《贵州都市报》报导,女子已有男友,她只想跟陈男做普通朋友,没想到遭到性侵。播州区检察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报导,该女子2月于「陌陌」上认识陈男后,相谈甚欢,因此两人之后于28日相约见面,但她上了对方的车后,就被载到人迹罕见的偏僻处,并在车上遭到性侵,事后她立即报警处理。
女孩表示,她自己已经有男友了,只是想跟对方当普通朋友而已,但陈男想和他发展成恋人关系。而陈姓男子在落网后,承认犯罪事实,并对被害人道歉取得谅解,但仍经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