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訴求司法正義…妨害司法公正罪 政院6審卡關

今天登场的大游行,前立委黄国昌提出司法正义五大诉求,联电创办人曹兴诚也呼吁司法改革;蔡政府上任之初承诺司改、还召开司改国是会议,却有多项决议一再跳票,包括妨害司法公正罪、吹哨者法案。

二○一七年司改国是会议决议在刑法增订妨害司法公正罪章后,法务部曾草拟「司法关说罪」、「弃保潜逃罪」等罪名,并在二○一九年九月送行政院审议,不过,行政院摆了四年、开六次审查会仍持续卡关,本月廿四日将再审议。

法务部版的妨害司法公正罪规画订于刑法内,罪名包括「司法关说罪」、「弃保潜逃罪」、「湮灭证据罪」、「藐视法庭罪」、「诉讼外目的使用证据罪」、「恐吓骚扰行贿证人罪」,司法院、警察等机关都参与修法。

有关「司法关说罪」,最有名案例是立委柯建铭的全民电通案,柯在一、二审都被判有罪,更一审突然逆转改判无罪后,柯建铭与当时立法院长王金平向检方高层关说不要上诉,让柯无罪脱身。因现行法令对关说没刑责、即使关说案件,若查不到用金钱行贿司法官、就不构成贪污。

司改国是会议期间,有多位委员发声督促政府订定「妨害司法公正罪」。司改委员之一澎湖地检署检察官吴巡龙说,在台湾,就算政客施压关说或被调查者说谎影响判决结果,也不会有刑事责任,这不合理;另名司改委员、城邦集团首席执行长何飞鹏更直指,增订「妨碍司法公正罪」就有机会让政治人物收敛。

除权贵关说问题外,「弃保潜逃罪」也没下文,前立委罗福助、台南县议会前议长吴健保都曾弃保潜逃,每次发生都伤害司法形象,成为修法滥觞;法务部认为,为建构完整防逃机制,有修法必要。

法务部另外原想引进美国的「藐视法庭罪」,但因美国的检察官属行政官,法务部认为检察官、法官都是司法官,法律应一体适用,但司法院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