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3岁小女友战10次不够!水电工竟偷吃「她同班同学」...搞大肚子逼堕胎

蔡男与13岁小女友交往期间,同时还与女友的同班同学发生关系。(示意图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陈羿妏/金门报导

金门一名蔡姓水电工2017年与13岁小女友花花化名)交往时,发生过10次关系,孰料,交往期间他还曾硬上花花的同班同学冰冰(化名),而直到蔡男某次同时约2名少女出门,并动手打人、摔手机,恶行才因此曝光。对此,法院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判蔡男2年6月,另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毁损罪,处蔡男拘役60日,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男于2017年12月间透过脸书结识花花,2018年10月开始交往,而蔡男明知花花为未满16岁少女,仍执意带花花回租屋处,发生10次关系;怎料,与花花交往期间,蔡男竟还透过脸书认识花花的同班同学冰冰,邀约冰冰外出聊天,并带回租屋处发生2次关系,让冰冰怀孕又堕胎。

蔡男疑似担心案情曝光,还曾分别要求花花与冰冰「两人不准见面」,直到2019年12月21日晚间,蔡男因发现花花与冰冰违背约定一起在KTV唱歌,便传讯息约两人出来见面,怎料,2名少女一上车,蔡男先是把冰冰的手机丢出窗外,踹踢冰冰大腿后,紧接着掐住花花的脖子,捏抓花花胸部;事后,花花与冰冰向警方报案,才终于揭开蔡男恶行。

蔡男虽坦承犯行,但法官认为,蔡男行径已严重让花花、冰冰精神上受有难以抹灭之阴影及痛苦,并严重影响两人的身心健康、人格之健全发展,而考量花花、冰冰的家属无法原谅蔡男,依12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罪、2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判蔡男2年6月,另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毁损罪,处蔡男拘役60日,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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