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逾600公顷地可供光电使用 受污土地种电 研拟松绑

为使污染土地多元化利用环保署于21日公布修正「受污染土地设置太阳光电设施审查作业原则」,将污染改善中及改善完成污染土地纳入光电种电适用范围预计逾600公顷污染土地可做设置太阳光电使用。

总统英文21日接见太阳光电发展系统公会干部时表示,政府正推动屋顶渔电共生专案,希望让国内太阳光电朝「多元复合利用」方向发展;她说,提升再生能源不但符合国际潮流,更可帮助台湾打进苹果、微软、亚马逊、Facebook等绿电供应链,让台湾在这波供应链重组过程把握住关键位置。

环保署本次修正行政命令,松绑受污染土地可种光电,据环保署统计,正在列管进行污染改善中土地约41公顷,已完成改善565公顷,总计超过600公顷土地未来可设置太阳光电设备,这些土地以彰化最多,其余桃园市新竹市台中市都有。

环保署说,只要由申请者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后,向地方环保机关提出申请文件,并确保污染改善不受太阳光电设施设置作业影响。同时并要求申请者与地方政府签订行政契约,缴还相关代为支应改善费用,确认双方权利义务与土地所有人权益,由申请者管理环境,保障土地资源不受污染,以永续经营方式发展绿电。

这次作业原则修正也明确定义,受污染土地及农业用地两项名称,只要是完成除污农地农民可以恢复耕作,且若开发商想要进行地面型太阳光电设备装置,同样须取得地主农民同意。此外,蔡英文21日也提到,有些光电案场遇到比较复杂程序,需跨部会协调,已请政院院长沈荣津成立「太阳光电专案推动小组」,协调、解决问题。政府近期已盘点公告「渔电共生先行区」土地,排除有争议区域,并简化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