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警學校不得參與分發安置 教團籲:補助學生交通費
教育部近日预告修正相关办法,「预警学校」将不得担任分发学校,图为首府大学。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近日预告修正相关办法,「预警学校」将不得担任分发学校,避免学生面临再次分发的状况。教育团体评析,排除预警学校是可以接受且负责的做法,但势必会增加学生交通费支出,建议教育部透过退场基金增加补助学生交通费用。
教育部规定,若学校停办退场,办理学生分发作业时,除了选定与停办学校同一级或临近县市之同级、系(所)群科学校为原则,另为维护学生就学权益,则不得选定「专案辅导学校」为分发安置学校。
但实务上,尽管分发当下安置学校非专辅学校,却因少子化出现过几年仍被列专辅的情况,如109年稻江管理学院为例,当年承接安置学校却有本月底即将停办的台首大,以及明年七月停办的大同技术学院。
为避免二度安置的状况,教育部近日公告拟修正「专案辅导学校停止全部招生后停办时仍在校学生分发办法」第四条,拟将「预警学校」列为不得分发学校。
私校工会副理事长尤荣辉表示,教育部基于维护学生受教权,修改办法排除预警学校可以接收退场私校受安置学生,是负责任的做法,但也会增加学生交通费支出,建议教育部考虑透过退场基金增加补助学生交通费。
尤荣辉也说,将学生安置到更好的学校有利学习,但对退场私校学生也形成挑战,建议受安置学生珍惜机会并更加努力学习,而学校也应妥善照顾好安置生,辅导克服困难并顺利毕业。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尚志也认为,禁止安置到预警学校应是对的做法,安置上主要仍以学生状况和需求为考量,如果学生生活、交通可以负担,就不应该以「是否和原学校同等级」为理由排除,毕竟教育是要有教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