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印尼移工陈情 移民署:通融也要有原则
印尼籍3名逾期居留员工今上午由立委、国际劳工协会到移民署陈情,移民署考量预期天数已经超过300天,尚未同意予以通融。(图:移民署提供)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因3名印尼移工阿喜、亚弟、阿娣逾期居留22上午赴移民署陈情,协会以及声援立委认为3名印尼移工遭雇主、仲介耽误,导致没有到移民署申办居留许可,希望能就地合法。移民署表示,3名移工已逾期300多天,尽管遭仲介耽误,但移工自己也有注意义务,移民署就算通融,也要考虑法律的公平性,并不同意给予弹性处理。
移民署表示,考量国际疫情严峻,去年3月至6月已经推动「扩大自行到案专案」,从原本30天延长到91天,均采最低额度2000元,但3名移工有2名是在疫情前就已逾期,其中1人则是疫情中。
尽管因仲介或雇主在移工申请工作许可后,疏忽申请居留许可,移工本身也应有注意居留效期的义务,除非是遇到天灾或其他不可归责情形,不能因雇主、仲介未办妥而要求免责。
移民署表示,协会所提出的3名移工均已逾期居留300多天,依规定逾期罚锾是1万元,裁罚后要出境重新办理入境,但考量疫情,希望移工能自行离境。移民署呼吁,在台之外国人,务必注意居停留效期。至有关该协会及到场4位立法委员所提,改善移工聘雇及居留之相关友善措施建议,将择期与劳动部再行研商,以维护移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