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偶大对决!互批对方到底有多烂 法官听完只能直摇头

怨偶在法庭上大对决,互批对方到底有多烂,法官听完只能判准离婚。(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与丈夫阿国(均化名)婚后育有2名女儿,小萱指控,1家4口挤同房间,想要要住楼上空房时,却被婆婆以小姑会回来为由拒绝,她想另外租屋也被阿国否决,让她只能睡地板,婆婆还不给用厨房,只能挤在房间吃便当,而阿国每月仅给1万家用。不满阿国与婆婆所为,小萱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她与阿国婚后同住公婆家,但是女儿相继出生后,他们房间就过于狭窄,她请阿国向公婆争取,让他们能住楼上较大的空房,阿国未积极改善,婆婆还以出嫁小姑偶尔会回来就不同意。

没想到阿国也拒绝另外租屋,导致她必须睡在房间地板。另外,因婆婆不准她使用厨房,导致他们晚餐仅能挤在房内吃便当,随着子女逐渐长大,房间的空间实在不足与不堪,她也都无法为孩子料理晚餐。

小萱指出,阿国每月仅给她1万元,但她须负担4口人生活开销,根本不足支应。然而长女读小学后,阿国仅因讨厌橡皮擦,就不准女儿在家写功课,让她真的心力交瘁,争执日渐增加。

小萱气愤地说,阿国漠视婚姻,让她忍无可忍,因而就搬回娘家,遭到阿国阻拦只能带走小女儿,后来阿国还将门锁加暗锁,让她无法进入探视长女。阿国甚至不让她有机会探视,竟然不让孩子上学,让孩子整天在家打电动。

小萱指称,双方年龄相差14岁,阿国婚前竟威胁她,若不签不平等的婚前协议书,就要对她的家人不利,还会强拍她的裸照,协议书内容竟包括婚后可过问对方任何隐私,并附带3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当时她带小女儿回娘家时,阿国当下没有反对,阿国要她陪300万实属无理由。

阿国则反驳,小萱指控均不实在,是小萱想减少与公婆接触,便长期在房内用餐,也没人限制她用厨房,睡地板也是小萱自己选的,更何况还有4楼房间可用,是她不去用。双方发生冲突时,他大多冷处理避免冲突,但小萱都用言语刺激、辱骂甚至动手,等到他情绪堆积无法忍受时才会骂小萱,但频率不高。

阿国表示,他婚后为家庭尽心尽力,除上班赚钱外,下班也共同照护孩子们及家务劳动,但小萱却不体恤,在未告知讨论下,就将小女儿带回娘家。小萱还以各种手段骚扰,例如,故意报警说阻止她回家、在住家前大吼,甚至捏造他有暴力倾向,竟提刑事告诉及声请通常保护令。

阿国说,小须种种所为,都让他精神痛苦不堪,双方分居至今,小萱除一再以各种手段刁难他之外,彼此几乎无亲密互动往来,长期因为价值观、个性不和摩擦,已经没有了情爱,因此他也要请求离婚。

法官认,双方均无维系婚姻的意愿,夫妻情爱已丧失殆尽,仅存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婚姻已生严重破绽,且双方均可归责。日前依法宣判,双方分别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规定,请求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