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會、原語會永久遷址 3大員工權益成關注
行政院109年1月12日核定「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暨财团法人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永久会址兴建计划」,各界关注员工权益是否受到影响。图/截取自国会直播频道
财团法人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为国内首个族语研究与发展的专责单位,考量未来发展,原语会于108年提出与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共同于桃园建置永久会址之构想,行政院已核定该计划,而通勤、迁居、托育等权益是否因迁址而受影响。原文会表示,已研拟搬迁权益相关配套补助措施草案。
原住民族委员会、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今天就「搬迁原住民族语言传播大楼整备事宜暨调动工作地点后员工各项权益是否合乎劳动基准法」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于107年7月9日第三届第20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原文会永久会址与桃园市政府「国际原住民文化创意产业园 区」共构营建。原民会108年5月15日函文检陈「原住民族文化传播永续发展整合计划」及「109年度先期作业计划」至行政院。行政院109年1月12日核定「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暨财团法人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永久会址兴建计划」费用共计17亿。
原民会副主委钟兴华Calivat Gadu表示,两基金会永久会址计划经行政院核定后,由桃园市政府无偿提供土地并代办兴建,也将原语会办公空间需求纳入永久会址,并命名为原住民族语言传播大楼,永久会址新建工程111年3月16日开工,预计114年3月2日竣工,并在同年12月31日前进驻。
由于搬迁至永久会址将导致员工权益受到影响,这也是本次专题报告的关注重点,原文会董事长玛拉欧斯Maraos回应,员工权益小组在112年7月7日成立至今与企业工会已召开9次会议,并于同年9月办理永久会址员工初步意愿调查表,调查结果中员工提出通勤成本、迁居协助等需求。
立委麦玉珍质询问及,员工各项权益如居住、交通、托育等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劳基法」规定,调动工作地点过远时雇主应予以必要协助,对部分员工而言,搬迁到桃园的永久会址造成通勤成本提高,以及社会住宅等是否能满足员工搬迁需求?
玛拉欧斯指出,在经过数次劳资双方会议讨论后,共同研拟原文会员工搬迁权益相关配套补助措施草案,内容包含交通补助、迁居补助、托育补助,拟提送原文会董事会审议。
原语会董事长马耀・谷木补充,第1次意愿调查问卷显示,知悉迁址计划员工比率约97%,基金会迁址后续于基金会工作意愿程度方面,「愿意及非常愿意」 者计94%,津贴补助、工作环境、交通及居所为同仁主要迁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