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一成功案例! 软质塑胶制造商大金塑胶取得第5家特定工厂用地变更

再添一成功案例!软质塑胶制造商大金塑胶取得第5家特定工厂用地变更。(图/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提供)

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持续积极辅导业者办理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变更,朝合法化方向迈进,其中一成功案例为大金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中市神冈区,为中部最专业软质塑胶、异型押出制造商,专门制造及设计各式门框窗框防撞、防水、气密条及防火门专用膨胀遮烟条及各种客制化软质塑胶防撞护边条等,未来更积极开发「无胶产品,不含塑化剂PVC」等优质产品,并拓展至非洲市场,创造崭新商机。

大金塑胶表示,于民国104年申请临时工厂登记、109年6月换证取得特定工厂登记,110年8月提出特定工厂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计划书,并于111年11月取得用地计划核定。历经多年努力,从土地整编、厂房建置规划、机台移动搬迁等挑战,其中机台移动搬迁过程相当困难,要先寻求闲置空地放置,而空地租赁费用、放置时间都是公司额外增加的成本压力,各项用地计划项目也都依政府辅导政策逐渐达成工厂合法化。即使如此,期间公司也没有放弃业务开发,不仅透过国外线上业务互动,甚至开发了非洲国家的新订单。

大金塑胶说明,公司成立46年,目前可生产之塑胶材质为泛用的工程塑胶原料,更积极开发未来性商品「无胶产品,不含塑化剂PVC」,且现场也透过燃烧测试,验证该专利产品遇火不会扩大燃烧,使优质产品不断延伸产业的触角,以增加自我竞争优势。

经发局说明,位于非都市计划区内属于低污染且取得特定工厂资格的业者,适用经济部110年6月21日公布《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目前法规规定低污染特定工厂符合位于非都市土地且厂地面积小于5公顷等条件,都可在121年3月19日前提出申请,达到将农地变更成特定目的事业用地。而位于都市计划内之特定工厂登记者,则依据「都市计划法」、内政部111年4月13日最新颁布的《都市计划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土地变更处理原则》与《都市计划农业区变更使用审议规范》等相关法规检讨。

经发局提醒,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厂登记单一窗口(台中市南屯区精科东路17号)提供送件、咨询服务,协助工厂业者完成用地计划合法流程。用地计划相关资讯可以参考经发局特定工厂专属网页(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789272/Lpsimplelist),并可参考特定工厂专区YouTube频道教学影片(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qKULYUZ96POX_Q-EWSA8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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