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SRF法規未完備 經濟部、環境部官員回應

立委陈椒华(左二)下午针对SRF争议在立法院召开公听会。联合报记者曾学仁/摄影

SRF(固体再生燃料)近来成为各方关注的议题,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今天与民间环保团体举行记者会,法规尚未完备前,暂缓推动SRF。不过,经济部及环境部官员表示,SRF的原料、产源、制造者及使用者的管理、品质规范,均有订定指引及规范。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今天在立法院举行「SRF烧废弃物发电非绿能 规范不足争议大」公听会暨会前记者会。

陈椒华说,SRF的制造和生产还有很多盲点,因为现在没有完备的法规,政府却说是绿能,这些都是有争议的。她已经提案修正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第3条及第13条,政府部门有心减少废弃物,就应让SRF的生产和使用都能达到真正减废再利用的目的。

对于立委及环团的质疑,经济部产业发展署副署长邹宇新说,SRF的原料、产源、制造者及使用者的管理、品质规范,环境部已经订定相关指引作为规范标准。SRF相关的来源、料源、制造的工厂需符合哪些设备、品质要求、送去哪里烧等,环境部有整套的管理规范。

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张根穆也表示,SRF在空污管制部分,无论是制造及使用,都有完善的许可和管制规范。环境部资源循环署副署长林健三说,资源循环、能源回收有相关的顺序,假设没有办法做SRF,才会进到焚化炉,环境部确实有完整的SRF规范办法。

经济部能源署副署长吴志伟表示,SRF循环利用管制规范,环境部有就料源、制造及品质有技术指引,符合制造完成的SRF才能进到后续的热利用当中,此外,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当年修法就定义,废弃物必须是国内,才能适用趸购费率,没有从国外进口废弃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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